广大网友要求法院和法官同情弱者、偏向弱者党志军的心情可以理解,要求法院法官多判给党志军几百元、几千元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但法院和法官不应该也不能按网友同情弱者的想法判案。 法律就是法律,对每一个人都应该公平公正,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法院和法官都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民间调解、司法调解、官方调解和庭前调解都可以适当考虑弱者利益,唯独上了法庭不可以。上了法庭就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钉是钉,铁是铁,不能偏向任何一方。也就是说,王佳佳在审理党志军交通肇事损害案时,不能偏向党志军,也不能偏向司机李某某。假的就是假的,真的就是真的。伪装应当剥去。 如果一方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确实属于弱者,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救济,也可以到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救济。当然。帮助救济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或者说是弱者,法院和法官有责任,也有义务,但那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法官判案时。如果是庭前调解,由法院或者由法官王佳佳主持调解,当然可以多判给党志军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几千块钱甚至几万块钱,前提是肇事司机李某某同意或者保险公司同意。如果司机李某某不同意或者保险公司不同意,即便王佳佳想多判给党志军几千块钱,也达不到目的。 大家必须明白,法治讲究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管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也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否则,就是损害公平正义。
法律公平公正,但人心不正。不能一视同仁,才是问题根源。
法院不应该和保险公司搞战略合作,法官也不应该为保险公司省钱,法院和法官应该公平公正的判案。
他为什么不杀司机和保险公司的人?为什么?
能不能先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不服方向法院起诉。
战-略-协-议,,
所以我也不同情王佳佳
哈,少判,可以的利啊?钱面光明大道🤔
痴人说梦,死者是流浪汉,应该可以。
9000元对于不同的人意义和重要性完全不同。对于富人来说就是一根毫毛,对于贫困人口就是一年的生活费。王佳佳法官可能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小编说了这么多,王佳佳判案之后的众多质疑你能解释几条?说来听听。
不是钱的事啊!法官应该中立,让被告自己举证医院证明无效。
法官必须要维护法官的“尊严" 没有疑问 必叛死刑 就像王法官1年处理400多件案一样 都不用经过大脑思考和现场取证 结果存在必然性
同等条件,如果王佳佳自己的爹被撞了,会赔多少?
我们可以沉默,但是不要嘲笑别人的勇敢,因为他所争取的光,终究会照在我们身上。
说来说去是没抓到要害和能让民众所接收的中心。
这不是同情弱者的问题,也不是偏袒的问题,因为双方已经讨价还价了,保险公司已经给出一万二私了的赔偿,党志军不同意才会走向法院求助,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所以,这个时候法院就是一个调节机构,一万二是赔偿的底线,多出部分应该由法官争取一下,这就是党志军的初衷,本质上也是保险公司认可的上限,其实法官只要往上提高几千的话,问题完美解决了,保险公司肯定不差这几千,也一定会给法官面子,党志军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法院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所以问题就完美解决了,即便党志军不服的话,那就让他继续上诉好了,根本不可能发生命案!
屁话!
是你理解有问题吗?没人说法律必须同情弱者,偏向弱者,咱们讲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
谁说交通事故不能庭外调解???小骗
不要可怜[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