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二审会否有所改变?我有3个必须要发声的理由:
1.李某某,我们叫他李十二,因为他被判12年有期徒刑。我国法律规定,单罪有期徒刑是15年,他被判12年也算是顶格了。二审的时候,能否给他个顶顶格?判15年。
你看他在三个人中长得是最小的,也很猥琐的样子。现在他13岁,12年后出来才25岁,他无才无能,早晚还得祸害社会。不如多关几年吧。
2.被判无罪的马某某,法理上来讲我们理解,但是道德人伦上来说,这孩子也不是个好东西。知道王同学要被害了,他是哑巴还是腿瘸了?找个借口不去杀人现场,发个短信给老师给大人,偷摸打个报警电话,他都不敢吗?就从这一点来讲,判他无罪也是轻了。怎么着也得判他几年再说吧。
3.马某某真的没有资格站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他最起码道义上也不是个人了。张无期,希望二审的时候,给他加上一句,60岁以前不能减刑。
犯了罪的人还有机会继续活着,没有错的王子耀,再没有机会活着了。
只要是凶杀案,有所少年罪犯都不能减刑、轻判!不能让公平正义得到完全落地,就不是法律的进步!
支持枪毙
李十二更坏
马某某不是无罪,是有罪免于刑事处罚,仍然属于有犯罪前科的
无期不超过二十年,碰到减刑的15年就出来了,出来还不到30岁!可惜了王某某
判12年那个应该判19年。 无期这个应该是限制减刑!
这仨孩子的家长应该一同判刑入狱三年
不许减刑
马某是无罪的人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