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刚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街头,一对老夫妻经过,把她抱回家交给自己的女儿

我天哥 2024-12-31 20:59:13

安徽,一女子刚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街头,一对老夫妻经过,把她抱回家交给自己的女儿女婿抚养,女子10岁那年,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原打算认亲,可看到女儿养父母太穷,怕被拖累,又扭头不认。女子长大后越过越好,亲生父母跑来要20万抚养费,因为十月怀胎也算是养育之恩,结局亮了!

小米气的浑身发抖,眼前这对中年夫妇是她的亲生父母,他们厚着脸皮,跑来要钱,说小米必须给他们20万养育费。

小米指着大门: 请你们离开,走!走!我没有你们这样的父母!

谁知那个中年男子又说: 你妈怀你10个月,这不算养吗?你必须给这笔钱!

小米掩面而泣,没想到这对男女如此不讲道理。

原来,1991年10月的一个凌晨,外面的天气已是深秋,寒风瑟瑟,小米的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小米扔在了大马路上。

他们不顾小米的羸弱,转身离去,襁褓中的小米哇哇大哭。

六七点的时候,走过来一对老夫老妻,他们互相搀扶着,出来赶个早市,顺便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谁知婴儿的哭声传来,老夫妻四处寻找,这才看到小小的婴儿,已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妻子弯腰抱起了孩子,心疼的在小脸蛋上亲亲,孩子冻得冰凉,老人赶忙把她揣到怀里。

老夫妻不敢耽搁,赶紧往回家赶去,他们煮了米汤,试着给小婴儿嘴里滴了几滴。

老夫妻看婴儿慢慢缓了过来,连忙抱着她到女儿女婿家里。

女儿生了两个儿子,一心就想要个小闺女,他们看见小婴儿心生欢喜,从此后把她当做亲生闺女养育。

这个婴儿就是小米,小米在养父母,养姥姥姥爷的眼里,是个小公主,虽然家里条件并不富裕,可是小米从小就被爱包围着,一家人热热火火,幸福无比。

小米10岁的时候,亲生父母不知道打着什么主意,他们一路找来,想要认回小米。

谁知他们到家里一看,小米养父母家徒四壁,他们落荒而逃,唯恐连累了他们自己。

小米年幼,不知道这一对夫妇来家里是怎么回事,他们莫名其妙的找来,又莫名其妙的消失,小米并没有留下太多的记忆。

时光一晃,小米已经三十多岁,这些年经过打拼,小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丫头模样。

她有了自己的生活和事业,日子富裕,吃穿不缺,她孝顺养父母,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唯一。

可是她没想到,那一对遗弃她的亲生父母,听说她现在过得不错,竟然又开始打她的主意。

他们一路打听,找到小米生活的地方,厚颜无耻,非要认回女儿。

小米这才得知了当年的真相,她几乎吐了出来: 你们怎么还有脸来找我?

我刚刚出生,就被你们遗弃,你们怎么就下得去手?天不明就把我扔在马路上,难道就不怕会出人命?

也许来一只野狗,就会把我叼走,也许过一辆车,就能把我轧死。

你们作为父母,只生不养,把我当做小狗小猫,不想要就一扔了事!

如今,我过得好了,你们前来认亲,谁给你们的脸面,如此的厚颜?

谁知小米的亲生父亲,他言辞凿凿,理直气壮,丝毫没有一丝的愧疚: 我们养你10个月,难道这不算养吗?今天啥也别说,必须给我们20万!

小米直接气笑: 我未来会更努力,让我养父母过得更好,很好,非常好!请你们靠边站!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小米的亲生父母在小米刚一出生时就将她遗弃,对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人伦。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小米被亲生父母遗弃后,被老夫妻发现,并交给他们的女儿女婿抚养,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小米的亲生父母在小米年幼时遗弃了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是小米的养父母把她养大成人。

‌小米的亲生父母认为,怀胎十月也是养了小米10个月,因此,向她索要20养育费。

抚养义务是持续的、长期的行为,而不仅仅是指怀孕和分娩的过程。

小米的亲生父母在小米出生后就遗弃了她,没有承担任何抚养责任,他们没有权利向小米索要养育费。

而小米在养父母家得到了关爱和成长,她应该继续孝顺养父母,小米也表示,自己会更加努力,让养父母一家过得更好。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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