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

沐阳暖辰 2024-12-30 22:22:36

2024年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男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他还想要孩子呢。于是男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彩礼和价值5万块的“三金“,法院这样判了!

近日,湖北发生了一起因婚后“无性婚姻”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男子与妻子结婚后,妻子却一直拒绝与他同房。无奈之下,男子找丈母娘从中协调,但妻子依旧态度坚决。男子认为,这样的婚姻无法继续,尤其是他还想要孩子,于是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元彩礼和价值5万元的“三金”。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热议。

这名男子与妻子通过相亲认识,交往半年后步入婚姻殿堂。婚礼当天,男子按照当地风俗给了妻子15万元彩礼,并为妻子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三金”(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婚后,男子满怀期待地开始新生活,但没想到,妻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他同房。

男子起初以为妻子只是心情不好,或者需要时间适应,于是耐心等待。但几个月过去,妻子始终没有改变态度。他试图通过沟通解决问题,甚至请丈母娘帮忙劝说,但妻子依旧拒绝和他建立夫妻关系。

男子认为,这样的婚姻已经失去了意义。他不仅无法享受正常的夫妻生活,更无法实现生育的愿望。于是,他向法院提出离婚,同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元彩礼和“三金”。

在庭审中,妻子表示,她并非故意拒绝与丈夫同房,而是因为婚前对婚姻缺乏了解,结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导致她无法接受丈夫的亲密行为。她坚决不同意返还彩礼和“三金”,认为这些是婚前男方自愿赠与的,且婚姻已经履行。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以下判决:

法院认定,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且没有建立实质性的夫妻关系,符合离婚条件,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彩礼返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婚姻未实际履行,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查明,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且未建立夫妻关系。因此,法院支持男子要求返还彩礼的部分诉求,判决妻子返还10万元彩礼。 关于“三金”: 法院认为,“三金”属于婚前赠与的个人财产,且已实际交付,不能视为彩礼的一部分。因此,妻子无需返还“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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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31 09:05

    为什么不算冷暴力?精神上还要赔偿丈夫才对啊

  • 2024-12-31 09:05

    这个法官是个法盲!

  • 2024-12-31 09:07

    我日,这女人就半年就赚了10万,简直太轻松了,脸皮在哪里

  • 2024-12-31 09:06

    法官收了女方彩礼,判决不公,应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