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黎光一审被判无期,与“老虎”王雪峰曾在纪检系统共事多年

齐鲁晚报 2024-12-29 06:20:3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范佳

“洛阳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对被告人商黎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商黎光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

公开简历显示,商黎光1963年11月生,河北巨鹿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2017年6月,商黎光调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10月出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去年9月,商黎光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9日消息,商黎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经查,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记者注意到,在河北省纪委工作期间,商黎光曾和王雪峰共事,二人先后担任过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2010年8月,王雪峰转任唐山市委书记,后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去年1月,王雪峰官宣被查,去年7月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其搞拉票贿选,大肆买官卖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在干部录用中弄虚作假为亲属谋取利益;收受大额礼品礼金;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商黎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商黎光到案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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