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河财经】刚有个北京的女孩子发了她的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对她来讲根本无法接受。夫妻共有价值300万,一起还贷了70万的房子,她离婚只拿到了26万补偿。而且整个案子确实是男方有家暴,出轨方面法院认定也是双方都出轨,所以她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判决。 这案子房子是16年,首付105万贷款150万总价255万买的。首付款主要是男方出,贷款用的女方名义。离婚时确认还贷是70万,其中本金还了25万,贷款还有125万,房子市场评估是300万。 还贷过程中男方家人有支持,婚姻期间女方也给了男方50万左右,最后投资暴雷全被男方亏掉了。双方也没其他的现金之类的财产纠纷。 这么个流程,单看离婚,女方只拿到26万坦白讲是很罕见的。 判决书全看了,背景信息还需要,我之后就问女方,她是不是外地人到北京发展,而男方是本地人? 她说是。 接着我又问女方是不是高学历的外来女性,而男方是很一般的北京本地人? 她也说是。她美国留学回来,男方是个普通北京人,离婚时甚至都没稳定工作。 那么按照我手头的案例去看,我判断这个女孩子就是遇到了很典型的大城市本外地婚姻矛盾了。 相关的研究数据我之前贴过,主要用的是上海的。简单来说就是90年代起随着人口流动,大量的外来女性嫁入上海。一般都是高学历外来女性嫁给学历工作都一般的本地人。接着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婚姻财产矛盾。 给我这些统计材料的老师,也是专门研究这类婚姻的专家。这类婚姻普遍都是本地男人有资产,但是没好的收入。外来的女性一旦学历高而且工作很好的话,双方就很难有共同语言,后期离婚怎么分房子就变成大问题了。 这里面如果男方很有钱,比如是拆迁户,那么大出血的案例就很多。但是现实中大多数这样的男生家里也就只有一套婚房。而且房子首付来源多数时候都是家里老人一辈子的积蓄。 这个时候法官未必是不同情受害的女方(比如这案子就是男方家暴),而是出于维持稳定的原因,不敢判。 也就是房子太贵,唯一一套,很难法拍分钱。房子给女方,男方一无所有,还是本地人,很容易走极端。 所以到最后就是压着男方家的现金支付能力去判。像这个案子女方和男方一起还贷就70万,房价还评估涨了50万,女方离婚只拿26万肯定是少的。 当然二审上诉可以,但是也和抽签一样,多数法官还是求不出事。现在这种男方本地人举全家之力就买了一套婚房和女方共有的案子,真心实意是处理起来很困难的。
贷款过程中男方家人有支持,这就说明就是男方家在还款,首付男方出,贷款男方还,离婚还给女方小30万补偿,不知还想怎么样?
那有这么复杂,很简单,就是女方是外地人,年纪稍大的都懂。
第一个,投资暴雷是家庭,不能归男方单独亏损。 第二个还贷过程有男方家庭支持,具体支持力度不知道。但我想法院判应该是有流水依据的。 第三,还贷70万,剩余房贷归男方还款,70万里面有男方父母流水的归男方,那分26万已经很多了
挺逗,就是男方出首付,男方爹妈给还贷,但贷款记在女方名下,女方收入是用于二人家庭开销,八年时间女方说给家庭付出50w,平均每月女方付出的家庭开销5400,如果女方开车,光一月停车费都3000了吧,说一她说的开销是她自己不吃不喝不用,都是男方在吃住行吗?这里面还不算什么衣服鞋子包化妆品手机电脑等,法院这么判感觉没啥不合理的地方呀,这女的是觉得房子她没捞到一半亏了?8年时间现在因为家暴离婚,真不敢想到底谁脑子有问题
北上广结婚房子产权肯定不会放到进城女房身上这个是绝对的。男方如果不是很有钱而是贷款买房的话女方不要挂名或者提前写好房产共有比例协议,女方挣的和陪送嫁妆钱一定不要和男方公用,尤其是房子是男方父母贷款买的一定不要自己花钱还贷,可以借给他们写上借条交给自己父母保管。女方一定要注意,男方如果想出资购房必须保证出资超过房价的50%否则不要把房子挂在自己名下,0首付还贷不及时会被拍卖要赔钱
这样判才对,特么的女的结个婚,男方三代就买个房子,女的离个婚分一半家产,以后谁还结婚,现在就是女拳太多,骗婚太多,
做自己该做的事,法官该做的就是秉公断案。不要被其他乱七八糟的干扰裁决。
很多高学历女性向找个土著,实际很多土著学历低,收入低,紧靠父母的退休金或拆迁,勉强维持生活。像这些高学历的青年还是找高学历的配偶,门当户对,一起努力,婚姻才能相对稳定。
300-105-125=70 70/2=35也就是房子一项女子少分了9万。如果有考虑其他女性专用贵重物品,应该也不算少分吧
把房子卖了3,000,000扣除,婚前首付扣除,剩余的银行贷款,剩下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分,不就每人35万,还有什么原因,到手260,000,这个女的傻傻的自己不会算账呀。如果要离婚的话要研究一下,怎么才能损失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虽然只有女方一面之词,也可以看到不少事实,广大网友眼睛都很清楚,首付和贷款都是男方家付的用了女方名义贷款,房子很清晰,双方共同生活女方出了一部分钱,男方家也有补贴(男方没什么收入),所以双方无共同积蓄,女方出钱男方操盘亏了。判给20多万差不多了
咎由自取
母的说话信百分之一就好了,而且根据它独说的能给这么多都太多了,只说共同挣得,亏就是男方亏的,脸真踏马大。
老北京正黄旗通天纹
所以结婚时就不要想着男方要有房有车,有能力小夫妻两自己买房,万一离婚一人一半都不吃亏
她运气不好,没遇到马彩云、王佳佳,以及长沙的全女庭[静静吃瓜]
双方都出轨,都不是好鸟,法官应该不会偏袒。
小作文写的不错
其实他们离婚有争议的财产就只有房子,因为房子有男方父母支出,不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的产权需要分割成三份,男方父母、男方、女方各一份,这就要按投入的比例就行分割了,而那五十万投资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投资的,亏赚都是共同承担的,因为婚内的夫妻双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包括工资收入、买车、买首饰、生活支出在内,除非某些支出的受益者不是夫妻两人,而是自单独一人,比如男方拿去赌钱或者嫖娼,那这支出就只能算男方的
再黑也没银行黑
其实也好算。离婚时共同财产就这套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这个先割开。夫妻共同还款50万,一人均分25万,房子未卖出不能计算现有价值,其它的只能算共同收支。
要不房子判给女方,拿105万首付给男方父母。要不法拍,卖的钱先给银行还贷款,在个他父母首付,剩下钱夫妻分
为一审法官👍
没捞到大的心里苦[哭着笑]
相当于增值的50万的一半。
真当法官是二傻子啊!信息不清不楚。法官跟男方又不是利益关联方。判决肯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法。离婚官司很好理很好判的,又不是富二代有股权继承或者纠纷啥的。
确实给女方少了!但男方也没多给的能力了!
明显就是女的先出轨才被家暴,要是男的先出轨还家暴女的早就喊离婚了,根本不会有心思自己还跑去出轨。
呵呵,想洗房就直说别卖惨
300-125-105=70/2=35万,差不多了
都不是啥好东西
有家暴,证明不是老实人,不好坑的,坑多了,直接暴力带走女方,法官也不好办啊。搞不好法官也会被带走吧。
对付这种直接闹到男的单位,要求偿还50万借款。不还就一直闹下去。
不是,虽然女人留学是减分项,但她找的这个本地人京爷就这排面,15年首付105万贷款150万买房?
首付可能还是借的,婚后一起还的!
让子弹飞一会
这么看呢?255万买的房子,男方出105万。男方出资41%。贷款155万,还有125万没还。男方还剩下的125万贷款。女方拿男方26万走人。
理性办法是结婚设公户,双方婚后收入全部共存用于家庭开销,婚前财产各自确认。有投资不够双方同额度续存婚前财产。 原则是1、保护双方婚前财产,2、婚后收入不一,贡献一致,3,投资尽可能用公户,量力而行,额外追加婚前财产的投资按总投资比例归个人婚前财产收益。
主要是女的外来的,男的本地的,先维稳,这是重点,万一男的嘎法官怎么办[抠鼻][抠鼻][抠鼻]
总增值45万,其中共同债务增值约26.47(女方可退13.235),还本25万,(女方可退本12.5)。合计25.735万元。(房子债务两清) 家庭存款和其他负债再清算就OK,如果单纯房产分割是公平还轻微照顾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