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浙江宁海县,一位家长称自己14岁的儿子被同学哄骗喝下强碱水,导致食道和胃被烧掉,手术7次都未痊愈,现在都还不能正常进食,被鉴定轻伤二级。 警方认定施害者系故意伤害,但由于施害者未满16周岁,将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施害者家属表示希望男孩父母走法律途径维权,并表示不会逃避责任。学校垫付了医药费。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16:八种重罪),本案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2月26日,浙江宁海县,一位家长称自己14岁的儿子被同学哄骗喝下强碱水,导致食
远悦评社会趣事
2024-12-28 09: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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