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16次案 “被家暴16次案”是指四川成都谢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前夫贺某阳家暴16次的案件,以下是对该案件的详细归纳: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受害人谢女士,施暴人贺某阳。
婚姻关系:两人于2020年相识,2021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贺某在和谢女士结婚前,曾有过一段婚史,并育有一子。
二、家暴经过
首次家暴:据谢女士介绍,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贺某长期频繁对她实施辱骂恐吓、暴力殴打等行为,第一次家暴发生在婚后不到两个月,即其刚检查出怀孕一周时。
家暴次数与伤情:从2021年7月到2023年4月,谢女士称被贺某阳家暴多达16次,造成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023年4月24日是谢女士最后一次也是受伤最严重的一次被家暴。当晚,贺某阳因谢女士提出离婚,为发泄不满情绪,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其实施暴力行为,致使其左肝广泛挫裂伤伴出血,十二指肠挫伤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肠广泛挫裂伤伴破裂,左侧第6~8肋骨骨折,脑震荡等。经鉴定,谢女士全身多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需要终身挂着粪袋生活。
报警与求助:期间,谢女士多次就医、报警(至少6次),也向妇联、社区、民政部门以及拨打12345热线求助过,并且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但未能如愿摆脱家暴。警方曾两次对贺某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其拒不改正。
三、法律程序与判决
刑事拘留:2023年4月29日,贺某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提起公诉:之后检察院以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离婚纠纷案:2024年5月31日,谢女士起诉贺某阳的离婚纠纷案在武侯区法院非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二人离婚,谢女士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审开庭与宣判:
2024年12月25日,贺某阳涉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次日,相关民间借贷纠纷和离婚纠纷民事案件开庭审理。
2024年12月27日16时30分,该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因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同时法院判决贺某阳对谢女士作出民事赔偿37万余元。
四、被告方反应与争议
否认指控:庭审中,被告人贺某阳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虐待罪予以否认,认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构成虐待罪,且两年内只有3次家暴行为,并非谢女士宣称的“2年内被家暴16次”。对于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贺某阳及其辩护人表示认可,但声称存在自首、积极救治、积极赔偿等情节,应减轻刑罚。
上诉意愿:贺某阳就刑事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悠然
挺好的啊,自己选的路哭着也得认,为啥别人家暴你,不去家暴别人呢,抛开事实不谈这女人就没有一点错?[doge]
AK74
唉。男子出狱后,会报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