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华一中学要求学生须签订在校自残、自杀行为与学校无关的书面承诺。这件事很荒唐。此风不可长,假若这也行,学校责任何在? 这大概也折射出了当前中学教育的一个困境,尚处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学习压力过大,心理危机加深。 珍惜生命都要成为主题班会,莫不是一种讽刺。 给学生减压喊了多少年,不见效果,反而更严重,谁之过。 教育立国没错,但方式方法不能改吗。快乐教育固然不可取,学生基本的休息不能保障吗?急功近利,拔苗助长,适得其反。 大环境如此,具体到个别学校,也不能简单处理学生的心理问题,以一纸文书解决。 实际上学校与学生签了也无效,按法律,学校依然要承当相应责任。校方有过错,还是要追究的。不能以店内声明对抗法律。应知晓法律常识。 作出这样的安排,感觉是在逃避责任,推卸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己违法。 最好办法,结合学生实际,减轻课业负担,保障学生正常休息,有事及时勾通。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是工厂。 这样作法的学校被批理所应当。
广东五华一中学要求学生须签订在校自残、自杀行为与学校无关的书面承诺。这件事很荒唐
历史并不说事
2024-12-27 12:10:11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