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觉得整个社会面要舍弃家暴这个词汇了。哪有什么家暴?这是故意伤害罪,更何况该案例中这个畜生不但动了刀子,将女子多器官锤碎,还威胁要杀女子全家…死刑吧 除了取消“家暴”这个说法,还有,能不能取消离婚冷静期?我一直支持家暴改名故意伤害罪,支持取消离婚冷静期。 目前,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也很离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要离婚,须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登记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直到30天满了,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给发给离婚证,未去申请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初衷是好的,想减少冲动离婚和草率离婚,维护家庭的稳定,但有些忘记爱情和婚姻的根本是自由啊! 而且这30天时间里,不但会对那些真正因家暴、感情破裂想离婚的人造成很大阻碍,还可能引发故意伤害行为,再叠加家暴定义,极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赶紧改了吧[汗]
我真的觉得整个社会面要舍弃家暴这个词汇了。哪有什么家暴?这是故意伤害罪,更何况该
星洲的趣事
2024-12-26 0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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