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下,“捞企”的“绝命大逃亡”:
(2025年退市新规,收藏版)
1.主板上市的企业,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5亿
2.双创板块上市企业,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3亿
3.北交所企业,连续6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3亿
4.主板/双创的企业,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1元
5.北交所企业,连续60个交易日收盘价<1元
6.主板企业,连续120交易日累计交易量<500万股
7.双创企业,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交易量<200万股
8.北交所企业,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100万股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3亿(主板企业),<1亿(双创企业),<0.5亿(北交所)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净资产为<0
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12.近一年信息披露、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
13.近三年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平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累计分红总额<5000万元(主板企业,<3000万(双创企业)
14..主要指数的成分股收盘价格<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的50%
15.资金占用额度达2亿元以上或净资产30%
16.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2000人,<400人(创业板)
………………
根据“退市规则”,
自我“审查”自己的持仓情况,
不要踩雷,规避风险。
妖股当道千日,
总有退潮之时。
望,泱泱大A,向“正规”前进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