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花费88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一年以后,我从邻居口中得知,我买的这套房是“凶宅”,房屋的女主人曾在这套房里“服毒自杀”,当天晚上,我就感觉后背发凉,没有一丝丝困意,甚至在接连后的很长时间内,我都产生了严重的睡眠障碍,最后不得不搬离房屋。 (案例来源:广州日报,采用第一人称叙述) 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族,经过多年的积累,我有了一定的积蓄,与多数打工人的想法一样,我有钱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花钱买房。 经过多番打听,一套二手房映入了我的眼帘… 倒不是我不想购买毛坯房装修,只是资金有限,二手房的性价比更高,更适合我。 房东是一位男性,他告诉我,因为他急需用钱,所以如果我诚心要,这套房可以便宜出售给我。 我担心错过以后就没有,直接掏空家里所有的积蓄88万元,买下了这套二手房。 入住的一年多时间内,我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直至一次听到邻居说,这套房子是凶宅。 虽然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但在当天晚上,我就出现了严重失眠的情况,甚至不得不搬离了这套我居住一年多的房屋。 看着我辛辛苦苦购买的房屋闲置在那里,我实在忍受不了,联系到了房主想要退房处理。 没有意外,房东得知我想要退房后,直接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我,他指责我没有契约精神,并质疑我都住了一年多了,有什么理由退房? “你如果不退,那就等着法院的传票…”房主的蛮不讲理彻底惹怒了我,我直接将房主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我告知法官,房主妻子在房间内非正常死亡,房主明知会影响房价,却仍然向我隐瞒了该信息,属于欺诈行为,所以应当撤销我们之间的合同。 房主辩解称: 第一,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他没有必要事事都告诉我,他不构成欺诈; 第二,我都已经住了一年了,足以说明房屋没有问题,可我却因为迷信,就想要退房,明显没有法律依据。 听完房主的辩解,我忍不住从心底里暗笑,如果房主真的觉得无所谓,那么为何要故意隐藏这个事实呢? 最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了我的主张正确,判决房东归还购房款,同时赔偿我因为购买房东房屋产生的损失。 经过此事,我知道了买房不能冲动,一定要做好准备再购买。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 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