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12年二月,爱新觉罗.溥仪向全国人民公布的皇帝退位诏书。 有的人看过以后,说清朝的皇帝还是很爱民的,考虑到“商辍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才和革命党签了谈判协议,并且还在诏书中说“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这样的清朝皇帝是多么恤民爱民,多么有觉悟?事实是这样吗? 其实,这个诏书是不得不签,清政府政权已经土崩瓦解,彼时孙中山已经于1912年1月1日就任国民革命政府临时大总统,湖南、广东等15个省已经脱离清政府的统治,大清皇帝已经是孤家寡人,名存实亡。这个诏书只是为了在可能的情况下退位更体面一点,争取的退位后的利益权益更多一点,仅此而已。 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1840年以来,清政府不能与时俱进,丧失了许多发展强国的机会,最终自取灭亡,也让中国沦落为殖民地半殖民的国家,倍受列强的凌辱和掠夺。 所以,退位诏书绝不是清朝皇帝的恤国爱民,觉悟顺时,而只是他们为了争取自己利益的一块遮羞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