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大S和汪小菲的事儿,真是比电视剧还精彩!100万台币一个月的生活费,说没就没了?这钱哪去了? 想想看,一个月100万台币,那得是多少钱啊!都能买多少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了!够我吃好几年泡面加煎饼果子了!结果,大S愣是没拿到!这要是搁我身上,我估计能气得睡不着觉! 有人说大S是“傻女人”,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结果好处却没兑现,这算怎么回事?协议是用来干嘛的?难道只是个摆设?这以后谁还敢相信这玩意儿?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欺骗嘛! 汪小菲这边,欠钱不还,房贷还拖欠,这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你是大老板、知名人士,好歹有点信用吧?这要是普通老百姓欠钱不还,早就被追债追得满街跑了!更何况,这可是对前妻和孩子! 这责任感哪儿去了? 这官司还没完,大S的损失肯定不小。 除了经济损失,这心里得多堵啊!这滋味,想想都难受! 钱是身外之物,咱能不能别把人逼到这个份上呢? 可这事情,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签合同、签协议,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看看每一个细节,别到时候吃亏了,后悔都来不及! 别光看表面那些花里胡哨的,关键还得看实际执行。 这年头,谁手里没点儿承诺,可承诺不等于兑现,是吧? 所以说,这大S的事儿,虽然看着让人唏嘘,但也是个教训。 咱们得从中学习,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别让别人占了便宜还不知道! 希望大S能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希望这事儿能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毕竟,钱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守住自己的底线,活得体面!
值得学习不要脸吗?一个反面教材你说得这么清新脱俗!还有用孩子拿捏前夫也,再婚还要前夫养,房子签协议说给人家留一间方便看孩子,最后又逼迫前夫签补充协议不能住,是谁先撕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