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制含午休时间吗? 八小时工作制是现代劳动法中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旨在保障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这一制度,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17年提出,并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至于午休时间是否计入这8小时工作时长,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来明确告知员工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将午休时间排除在8小时工作时长之外。 但也有一些单位,可能会将午休时间计入其中。 你的单位落实的是哪一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