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深夜潜入独居的女主人家中行窃,一不小心将花瓶打碎。男子惊恐之下欲夺路而逃,却被女主人拦住去路。男子被女主人制服后,被迫与其发生了关系。结果,二人双双入狱。
(案例来源:司法裁判文书网)
张玉栋仪表堂堂,却偏偏不走正道,总喜欢干些鸡鸣狗盗的事。 2022年初夏的夜晚,张玉栋盯上了独居的王女士家,凌晨3点钟左右,他悄悄潜入了王女士家中。
此时已是万籁俱,很多人都已经沉浸在睡梦中。张玉栋刚准备翻找财物时,在外应酬的王女士打开房门踉踉跄跄的走了进来。张玉栋一惊,立马闪身躲入了杂物房。
王女士一身酒气,衣服也没脱就趴在床上睡了。醉酒的王女士哪里会想到,此刻自己家中竟然还隐藏了一个不速之客。
听到鼾声顿起,张玉栋暗自窃喜,轻手轻脚地准备溜走。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张玉栋悄然挪步时,不慎将一只花瓶碰倒在地,刺耳的声音弄醒了王女士。
凭借着多年独自生活的警觉性,王女士意识到有危险了。她伸手拿起一根棒球杆,顺着花瓶碎裂的声音摸了过去,挺身拦住了张玉栋的退路。
张玉栋惊慌失措,试图用武力胁迫王女士乖乖给自己让出一条道。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尽管王女士年近50,实际上却是一位深藏不露的散打高手。
多年的锻炼,她的体魄比男人还强健。别看张玉栋张牙舞爪,王女士压根就没把他当盘菜。几个回合后,王女士一招“苏秦背剑”就将他撂倒在地。
张玉栋被死死地摁在地上,动弹不得。此时,他才知道自己看走眼了,竟然遇到了狠角色。面对这个女强人,自己打也打不过,那就只有靠哭了。
王女士扭开台灯,只见张玉栋脸色苍白跪地求饶。她端详之下,张玉栋竟然有点我见犹怜的样子,便动了怜香惜玉之心,决定先不报警。
王女士告知张玉栋,自己可以放他一马,但他要和自己有一次鱼水之欢。假若张玉栋答应,盗窃的事就一笔勾销,否则就报警抓人。
张玉栋不敢相信,王女士竟然对自己有非分之想。他犹豫了一阵子,如果拒绝自己可能就要坐牢,于是就顺从了王女士的想法。
回家后躺在床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幕,张玉栋心中五味杂陈。虽然自己是小偷,可是小偷就没有人格,就可以被别人当成动物一样肆意玩弄吗?
辗转反侧,他难以入眠,也无法接受这般奇耻大辱。一大清早,张玉栋狠下心去了派出所。当值班民警听到他的陈述后,惊得嘴巴都合不拢,天下还有这样的事?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而是一宗罕见的案中案。经过调查后,两人双双被抓。张玉栋一心只想着一雪前耻,所以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而王女士则坚称自己没有犯罪。她的理由是:张玉栋偷盗时被自己制服,虽然是自己提出了发生关系的想法,可是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而且他自始至终也没有丝毫抵抗。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价呢?
1、王女士要求张玉栋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一般是女性,实施者通常都是男性,在特殊情形下才会扩展到女性。所以,该案中王女士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为什么法律只保护女性而不保护男性呢?因为立法的成本较高,而且法律只调整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男性遇到这种情形较少。况且很多男性遭遇不幸后,为了保全名声,也不愿意去报警。
2、王女士持棒球杆与张玉栋扭打,算正当防卫吗?
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王女士察觉到异常后,手持棒球杆与张玉栋打斗,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女士是否有强迫张玉栋发生关系,又该当何罪呢?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案中,王女士确实没有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过,让警察抓走张玉栋坐牢这个看似合法的说法,实质上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威胁,足以使得张玉栋心生惬意不敢反抗。
因此,王女士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却构成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罪。
4、对张玉栋的盗窃行为该如何评价呢?
张玉栋属于入室盗窃,但被发现未能得逞,因而属于盗窃未遂。不过,他为了逃跑而抗拒抓捕,对王女士使用了暴力,因而已经转化为抢劫罪。
张玉栋不仅把自己送进了牢狱之门,还失去了男人最宝贵的童子之身,真是得不偿失啊。而王女士酒后失德只顾瞬间快意,竟然做出了如此荒唐可笑之事,也是令人唏嘘。
真能瞎编
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