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山东,一男子支付400元嫖资后,开灯看清脱掉衣服的女子后,嫌弃对方不好看,想要反悔,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民警逮个正着,认定为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认为主动放弃不构成“着手实施”,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法院如何判?
"哥哥,想找点乐子吗?"
"怎么个玩法?"
"400块钱,包你满意。地址我发你,过来吧。"
出差在外的吴俊霖躺在酒店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然目光不经意间瞥见门缝里塞着的小卡片。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弯腰捡起,借着昏暗的床头灯细细端详。卡片上印着暧昧的文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吴俊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地拿起手机拨了出去。
挂断电话后,吴俊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冒险一试,他快速洗了个澡,喷了点香水,按照发来的地址来到了一栋普通居民楼。
敲门声响起,门缓缓打开,一股香水味扑面而来。昏暗的房间里,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倚在门框上,妩媚地冲吴俊霖眨了眨眼:"进来吧,帅哥。"
吴俊霖深吸一口气跨进了房间,女子轻车熟路地拉上窗帘,打开了一盏暧昧的小夜灯。她转身面对吴俊霖,妖娆地扭动着腰肢:"我叫莉莉,先付钱哦。"
吴俊霖掏出手机,扫描了莉莉递来的收款码,400元转账成功。莉莉满意地点点头,开始慢条斯理地解开衣扣。
就在这时吴俊霖突然觉得不对劲,昏暗的灯光下,他看不清莉莉的长相。"等等,"他说,"能不能把灯打开?"
莉莉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害羞啊?没关系,黑灯瞎火的更刺激呢。"
吴俊霖坚持要开灯,莉莉无奈只好打开了顶灯,刺眼的白光下,吴俊霖终于看清了莉莉的样貌,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眼前的女子虽然身材不错,但脸上布满了粉刺和雀斑,眼角还有明显的皱纹,看上去至少有四十岁了。这与吴俊霖想象中的青春靓丽相去甚远。
"这...这不行,"吴俊霖结结巴巴地说,"你跟照片上差太多了,我要退钱。"
莉莉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想得美!钱都收了,还想反悔?"
"你这是欺骗消费者!"吴俊霖急了,"我要报警!"
"呵呵,"莉莉冷笑,"你敢报警试试?到时候咱俩都得进去!"
两人争执不下眼看就要动手,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警察,开门!"
吴俊霖和莉莉同时愣住了,面面相觑。
原来是邻居听到争吵声报了警,几名警察破门而入将吴俊霖和莉莉带回了派出所。
在审讯室里,吴俊霖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他懊悔不已恳求警察网开一面。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告诉他虽然没有发生实质性行为,但他主动联系支付嫖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嫖娼。
最终吴俊霖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他不服,认为自己及时悔改,应该从轻处理。
于是他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判。不甘心的吴俊霖决定打官司,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吴俊霖的律师极力为他辩护:"我的当事人虽然有不当行为,但并未实际发生性关系。他主动放弃应该算是自首。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公诉人则反驳道:"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支付金钱,就已经构成嫖娼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不仅联系了卖淫人员,还实际支付了400元嫖资。虽然最后没有发生性关系,但这是因为被告人对卖淫人员的外貌不满意,而非主动悔改。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
法官最终驳回了吴俊霖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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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对文章进行了合理的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