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男子半夜开车送86岁的岳父去医院,结果途中被交警拦下,因体内酒精含量2

岁已暮聊社会 2024-12-21 20:48:19

吉林长春,男子半夜开车送86岁的岳父去医院,结果途中被交警拦下,因体内酒精含量21mg/100ml,属于酒驾,被交警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男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将交警告上法庭,但是法院这样判!

(来源: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晚上,余某的家中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庆祝着岳父的寿辰。酒过三巡,岳父突然捂住胸口,脸色苍白,冷汗淋漓。

“爸,你怎么了?”余某立刻起身,扶住岳父。

“胸口疼得厉害。”岳父艰难地说。

余某的妻子慌乱地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20,但余某知道,救护车到来还需要时间,他必须立即行动。

“我来开车,你们照顾好爸。”余某做出了决定,他知道这个决定可能会让他陷入麻烦,但他没有时间考虑太多。

在去往医院的路上,余某的心跳如鼓,他不断地在后视镜中观察岳父的情况,每一次呼吸都让他紧张不已。

“坚持住,爸,我们马上就到了。”余某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既是给岳父打气,也是给自己壮胆。

街道上,余某的车灯在雪地中显得格外孤单。突然,前方出现了闪烁的警灯,交警手势示意他停车。余某的心沉到了谷底。

“同志,我岳父心脏病犯了,我得赶紧送他去医院。”余某急切地向交警解释。

“我理解你的情况,但酒后不能驾车,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先做酒精测试。”交警严肃地说。

测试结果显示,余某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驾。交警立即帮他叫了代驾,并协助将李老先生送往医院。

尽管如此,李老先生还是因为延误了治疗时机,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余某的家庭沉浸在悲痛之中,而余某自己因二次酒驾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也被吊销。不甘心的余某以“紧急避险”为理由,将交警告上法庭,希望能得到法律的理解和宽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认定这起案件呢?

首先,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正在遭受紧急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本案中,余某的行为表面上看似是在进行紧急避险,因为他是在送心脏病发作的岳父去医院。

其次,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危险的紧迫性、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采取的行为与危险的程度相适应。余某岳父心脏病发作确实构成了紧迫的危险,且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然而,余某选择酒后驾车,这一行为并不符合紧急避险的必要性要求,因为他有其他更合理的选择,比如拨打120请求救护车。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余某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已经超过了酒驾的认定标准。酒后驾车不仅违法,而且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这一行为与紧急避险的比例原则不符,即余某采取的措施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余某的行为虽然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但他有其他更合理的选择(如叫救护车),且酒后驾车带来的风险与救助岳父的紧迫性不成比例。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余某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并依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余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对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余某的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即他采取的措施与危险的程度不成比例。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驳回了余某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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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22 07:42

    没毛病,法律不能因为你而改变,再说你应该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后果。一家人不会就你一人会开车吧,再说也可以找邻居帮下忙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