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的儿子27岁,去年相亲认识一女孩,两人都满意,今年就一起去打工了。 一起上班,一起吃住,后来女的怀孕了,谈婚论嫁时,女方父母提出18万彩礼,在我们那里,18万彩礼不算多的,属于正常要求。 堂姐和堂姐夫不想给彩礼,但女方父母非要彩礼不可,最后闹掰了女的去做了人流另嫁他人。堂姐的儿子也出了彩礼另娶她人。 表面上看,谁也没亏,未婚女人去做人流,其中的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未婚同居吃亏的是女孩,年年都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未婚同居,就别要彩礼,比如,你看上一辆车,不用花钱,你可以随便开,开了两年了,说这车要18万卖给你,你还会买吗?你会不会花18万买台新车,一个道理。 下面这女子,怀了双胞胎,想要彩礼,男方不给,说等你把孩子生了再给,你信吗?走到这一步了,为什么非要彩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