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去世后,他的妻子并没有离开,而是帮助男子赡养婆婆。可谁知婆婆刚去世,男子的二哥却突然找上门来,声称女子住的房子是他建的,他要求她赶紧搬出去,把房子还给自己。女子傻眼了:这位二哥早年就跟家中断绝来往,更是从未尽到过赡养义务,哪来的脸面争房子?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参考资料: 【1】新京报,2024-12-17 ,弟媳丧偶兄长争房,江苏南京中院判敬老孝亲一方胜诉 【2】新华报业网,2024-12-14 ,暖心判决:弟媳丧偶兄长争房,敬老孝亲一方胜诉 “这房子是我盖的!”二哥指着阿芳身后的三间瓦房,语气强硬,“现在我让你搬走,你必须搬!” 阿芳直接懵圈了,因为她怎么也没想到婆婆尸骨未寒,二哥就这么着急找上门,还扬言让她赶紧走。 紧接着就是委屈和愤怒涌上心头。 原来早在20世纪80年代,陈家三兄妹的父亲就去世了,留下陈母独自抚养他们,两年后陈母省吃俭用,决定盖新房。 当时大儿子已经成家另过,女儿也快要出嫁,只有小儿子,也就是阿芳的丈夫还未成年。 二哥作为家中长子,就承担起了盖房子的事宜,宅基地使用权证也是他去办的,上面登记了三口人。 新房盖好后,二哥也娶了媳妇,可好景不长,因为婆媳矛盾,二哥的妻子和娘家人竟然跑到陈家,把陈母打了一顿。 大儿子护母心切,和对方起了冲突,结果被拘留了15天,这件事成了陈家兄弟反目的导火索,也让二哥和母亲彻底决裂。 他一气之下搬去了岳父家,从此再也没回来过,后来小弟长大成人,娶了阿芳,小两口对陈母非常孝顺。 阿芳先后生了一儿一女,一家人的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和睦,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在第二个孩子还没出生时,阿芳的丈夫就因病去世了。 阿芳成了寡妇,但她没有改嫁,而是选择留在婆家,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照顾年迈的婆婆。 几十年如一日,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整个家,小儿子五岁那年,陈母也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陈母的丧事办完没多久,二哥夫妇就找上门来了,他们拿着1986年办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声称房子是二哥的,要求阿芳立刻搬出去。 但是阿芳也不是没有证据,她手里也有一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是20多年前办的了,她一直留在手里。 这下好了,“一地两证”,到底听谁的? 没想到二哥一纸诉状把阿芳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二哥胜诉,阿芳不服,上诉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第一次开庭,阿芳声泪俱下地控诉二哥的不孝行为:“房子是婆婆用血汗钱盖的,丈夫和婆婆都去世了,二哥却来抢我的房子,还有没有天理了?” 二哥却说房子就是他盖得,当初是可怜弟弟一家人,让弟弟一家人住,没说送给他。现在弟弟不在了,房子当然应该还给他。 开庭后大哥的子女打来电话,纷纷指责二哥不孝,并称赞阿芳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婆婆。 远嫁出去的妹妹也专门打来电话,哭诉当年二哥妻子娘家人殴打母亲的场景,证实了二哥的“不孝”行为。 这案子不仅涉及房产纠纷,更关乎着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 为了查清事实,也为了让审判更加公开透明,南京中院的法官决定把第二次开庭地点设在陈家门前的晒谷场上。 村民们听说要在晒谷场上开庭,大伙儿都放下手里的活计,赶来旁听。 他们自发地搬来桌椅板凳,甚至帮着挂起了国徽,晒谷场俨然变成了一个特殊的法庭。 开庭那天证人席上坐满了人,有二哥的兄妹,有阿芳的邻居,还有村里的长辈,证人环节几乎变成了对二哥夫妇不孝行为的集体声讨。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急于宣判,而是深入村里走访调查,认真倾听村民的意见。 他发现阿芳在村里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夸她善良孝顺,而二哥则因为多年不和母亲来往,在村里几乎没什么人缘。 最终南京中院作出判决,改判驳回二哥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里说了,阿芳虽然是遗孀,但她对婆婆是真的好,养老送终都做得没话说,所以这房子该有她的一份。 照顾老人是咱中华民族的好传统,也是现在社会提倡的,法院判案子也得考虑这些。 判决结果出来后,阿芳一家人也是长舒了一口气。
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