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本该简单的学校面试,却演变成了令人震惊的猥亵案件。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副院长太禽兽了,为什么警察不立案?父亲打人虽然违法但情有可原啊。”
“爸,我回来了。”李小雨(化名)低着头走进家门,声音有些颤抖。
李大山(化名)抬头看向平时活泼开朗的女儿,察觉到她今天的异常:“小雨,怎么了?面试结果不好吗?”
李小雨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还…还没出结果。爸,我先去洗澡了。”
李大山眉头紧锁,心中疑虑重重。昨天女儿还兴高采烈地说学校要从优秀学生中选5人协助老师招生,班主任还说她肯定能被选中。怎么今天一回来就是这副模样?
晚饭时,餐桌上气氛异常沉闷。李大山几次想开口询问,却又怕触及女儿的敏感神经。终于,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担忧,温和地说:“小雨,跟爸爸说说,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没被选中也没关系,你在爸爸心里永远是最棒的。”
话音未落,李小雨突然泣不成声:“爸…我…我今天面试的时候,郑副院长(化名)他…他对我做了不好的事…”
李大山脸色骤变,声音低沉:“什么?他做了什么?”
李小雨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事情经过。原来,在面试过程中,郑副院长以“展示形体”为由,对她动手动脚,实施了猥亵行为。李小雨因为害怕,不敢反抗和声张。
得知事情的严重性,李大山立即报警。然而,警方的处理结果却令他更加愤怒。警察认为郑副院长的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仅对其处以5天行政拘留。
第二天一早,李大山怒气冲冲地冲到学校,找到了郑副院长:“郑副院长,你对我女儿做的事,是人干的吗?你就是这样为人师表的?”
谁知郑副院长不但不认错,还污蔑李小雨撒谎。李大山彻底失去理智,抄起旁边的雨伞对着郑副院长一顿猛打。直到伞骨折断,他仍不解气,将郑副院长扑倒在地,拳打脚踢,直到学校保安和老师们赶来制止。
很快,警方赶到现场,以故意伤害罪将李大山刑事拘留,并移交检察院起诉。
此案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需要逐一分析。
首先,关于郑副院长的行为。郑副院长利用职务之便,对15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性质恶劣。根据刑法规定,强制猥亵他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郑副院长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警方第一次不予立案,仅处以5天行政拘留,显然处罚不当。
其次,关于李大山的行为。李大山殴打郑副院长致其轻伤,本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他是为女儿讨回公道,属于激情犯罪,且是初犯,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关于法院的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郑副院长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赔偿李小雨精神损失费8万元。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负责,因此判决学校赔偿李小雨2.7万元。
案件看法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和教训。
对于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来说,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绝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学生权益。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保护机制,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
对于家长来说,要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不当行为要勇于说“不”,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求助。同时,家长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冷静理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切勿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充分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从严从快处理,不能草率了事。
网友评论道:“这副院长真是畜生不如,法院判得太轻了!不过这位父亲虽然打人不对,但真的很解气啊!”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