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香港,一家报纸上刊登出的香港最挣钱的10名艺人。
刘德华以1亿5200万港币收入,位居榜首。成龙以1亿3000万港币的收入位居次席,张学友位列第三。
不过陈小春的上榜却让人感到有些意外,不过仔细看看,就会发现缘由,收入一部分来自电影《古惑仔》的唱片分红。
明星的收入究竟有多高,单纯的数字还是有些抽象,我们不妨做一个比较。
1996年北京的房价不过才几千元一平方米,现在许多都超过了10万一平方米了,甚至还有二十万三十万的小区出现。
如果这些明星把当年收入,拿来北京投资学区房,估计他现在就是亿万富豪了。
怎么可能没有李连杰
李连杰不是香港人啊
90年代最红的黎明还没郭富城多呢。[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