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有意义吗? 刚看到新闻,说是我国某地已经明确取消公摊面积,商品房以套内面积为准。 同时,专家说了这是明年的重要工作。这样做,得房率或达到100%。 说实话,这世界有专家,但也有中国专家。而中国专家往往是让我们叹为观止的存在。 比如说,专家讲的这个取消公摊,明明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事情嘛。 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算,会影响房价吗?不会。 商家销售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或者按套内面积计算,无非就是价格不同而已。 建筑面积包括公摊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计算的房价,不会与仅仅计算套内面积计算的房价有实质性差异,而套内面积计算房价,隐含着公摊面积,也不会剔出的。 什么100%的得房率,这纯粹就是忽悠人而已。 关键的是,按照套内面积购买的商品房,难道就不需要公摊部分了吗? 比如说,按照现在公摊的内容,电梯、楼梯、门厅、走廊、设备间和物业用房等等,缺少了这些内容,商品房还能存在吗?小区还是小区吗? 总不能这些公摊部分是开发商承担吧。怎么可能呢?本来这些公摊就是商品房的配套,难道说购房者不知道吗? 再说了,只承担套内面积,那就意味着公摊部分不是购房者的。此后,对公摊部分的使用,总不会重新付费吧? 使用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现在,对套内面积和公摊部分划分都非常明确。房价只是计算标准内容不同,但是都属于购房者所有。 非要搞套内面积计算,在我看来,完全就是有关闲得蛋疼罢了。
为了个“稳”字做的文章,变相的降价,二手房做好哭的准备吧。。。
公摊面积有能改成别的卖或收费
物业费就少了三十平
取消公摊后,因为总价不变,面积减少,可以人为造成一种房价正在上涨的错觉,这是为卖房子做准备吧
取消公摊,公摊部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
作者大部分的说法,我是认同的,不同的是取消公摊后,公共面积可以作为赠送面积,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也由业主共同承担。
半年前闹的沸沸扬扬的青蟹事件现在没声音了吧。三种计价方式:按只售,带草绳秤,不带草绳秤,价格都差不多的。而且那种方式最便宜没一定,那种方式最贵随机的。
关键是以后没房企花大钱做配套了,以前把配套尽量往好往大做,反正计入公摊卖。现在不能卖公摊了,配套只好能省就省。
取消后,以后建房子,会不会公共区域都盖成房子,没有楼间距,没有绿化,连楼道电梯间都按最小规格建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