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女朋友交往已经两年了。现在双方家长坐在一起讨论两个孩子的婚事。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我们给88,000的彩礼。多了没有,这是我们对女方家庭的一种尊重和认可。毕竟女方嫁女儿也需要面子。同时我们也理解女方家庭养育女儿的不易,我们养育儿子也同样付出了很多。结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幸福生活,而不是为了给男方带来负担,为难男方。 第二,我们已经全款购买了房已经装修好了。但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是我儿子的。他们可以居住使用这个房子,但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也不能加女孩子的名字。 第三,家里有一辆买了不久的车,不再给儿子重新买,如果他们不愿意开就自己买新的,我们不给添钱。 第四,买金首饰的话,现在黄金价格那么高,买的话不合算,我把我之前买的老款给他们换新款。如果不同意,那我也不会再出钱,想买的话自己掏钱买。 第五,他们是自由恋爱,已经交往了好几年,所以我们不打算为他们举办订婚仪式。 第六,婚礼不准备大操大办,不打算请婚庆公司和车队,只邀请亲朋好友一起来吃个饭,这样能节省不少开支。 第七,他们结婚之后,我们将不再介入他们的日常生活。非特殊情况,我们不会再给他们提供经济援助。他们需要自己努力工作,不能再想着啃老。 第八,他们要相互尊重、关爱并理解对方。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应该勤俭持家,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第九,我们作为父母,不会参与他们的生活安排或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至于生孩子的问题,何时生以及孩子随谁的姓,都由他们自己决定。我们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