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
多地官宣取消公摊后,我有三点疑问:
1.原来有公摊的房屋业主能拿补偿吗?
2.原来有公摊的房屋价值,以后是不是要大打折扣?
3.物业费是不是也应该重新计量?
首先“公摊面积”这四个字是香港商人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也有人说是霍英东发明的。公摊建筑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简称公摊面积。具体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买房者所买的房产面积,一直包括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成本一直以来均有购房者承担,对于购房者来说极不合理。
取消公摊后,好处太多了:
- 提高购房品质与积极性:购房者能清楚知晓购房成本和实际使用面积,避免因公摊不透明而产生的纠纷和误解,增强购房信心和积极性。
- 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使开发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提升住宅品质,推动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
- 促进计价方式透明化:按套内面积计价,使房价计算更直观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让购房者能更好地比较不同楼盘的性价比,做出更明智的购房决策。
取消“公摊”对于没有房子的人来说,的确是件好事,希望早点实现。
换汤不换药!这些公共面积不会因为不算产证面积而不存在!不用面积分摊,那就是价格分摊!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是不可能承担这个费用!还是每个购房者承担
想啥呢?总价除建筑面积改成总价除套内面积,该你出钱还是你出钱。难道让开发商替你出?
小编是不是有点傻,
你想多了,难道你买的早有公摊后续必须要有?
感觉类似放开二胎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