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即将于12月19日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开庭前夕,12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在贵阳市采访了杨妞花及其代理律师王文广。
王文广介绍,余华英庭上辩称自己并非主犯,而是受到丈夫王加文及情夫龚显良(已故)的指使,认为自己在案件中的作用较小,不该被判决死刑,“如果这次维持了死刑判决,余华英是没有权利再提起上诉了。”
王文广透露,此案件经历时间久,自己和杨妞花都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对结果是充满信心。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因为我们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一审判决结果是满意的。”
王文广还透露,他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余华英针对本次的上诉也没有提供新的证据,“案件经历了这么久,不像刚开始有那么多冲动,平和的心态更多地来源于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信心。”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的庭审后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10月25日,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