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有一对父子罗某与罗某某,因非法狩猎被判赔 600 多万,可他们靠种地、打零工过活,根本赔不起。这事儿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一查,他家情况确实困难,罗某要养娃,罗某某腿还有病,全家住安置房,名下没财产。 不过法院很有办法,专门成立“绿执组”,还和检察院一起找司法鉴定所评估,最后定了个方案,让罗某等人种 200 亩共 4762 棵杨树,管护 10 年零 11 个月。这一招真是妙,把破坏生态的人变成守护者,用“修复”代替“赔偿”。而且法院还和林场、罗某签协议,林场给管护指导,法院、检察院和林场定期评估,树成材卖的钱继续用于生态林建设。 我觉得这事儿处理得相当漂亮。既考虑到了父子俩的实际情况,没把人逼到绝路,又能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这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与人性化,不是一味地追求惩罚,而是着眼于长远的生态保护。这也给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告诉大家违法犯罪要付出代价,但只要真心改正,还能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