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花了170多万,买了28亩土地,建了一栋厂房,赚得盆满钵满,15年过后,这些土地还被征用为工业园,可以获得一大笔补偿,不料男子不但没有得补偿,还被村委起诉了,要求返还土地,男子愤怒,反诉村委,要求赔偿3000万余元,村委只愿意赔偿340万。男子表示:大家都是这么买地办厂的,别人都能得到补偿,凭怎么我就不可以。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老张看着工厂周围的土地,崭新的厂房林立而起,只有他那28亩的矮小破旧的老厂房还杵在那里,他看着自己十几年在这里撒下的心血,非常心痛。
他非常不甘心,这一片土地都被征用为工业园,他当年花了170多万买下的这28亩土地,现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他实在是不甘心,凭什么当时他和别人一起在这里买地办厂,别人就能够获得补偿,偏偏他就不行。
他实在是不甘心,多次提起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然而每一次都失败而归,为了这些事,他身心疲惫,一想起这件事,他就整宿整宿睡不着。
他的思绪回到了2008年。
老张是一个企业家,在2008年,他找到了商机,可以做五金加工,并且他手里有一大笔资金,完全可以自己买地办厂,说干就干,正好有一个村子集体卖地。
老张二话不说就掏出170多万,还交了土地管理费用,他签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他顺利拿到了这28亩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拿到土地之后,他那就大张旗鼓,建起了一栋厂房,然后招兵买马,风风火火做起了五金加工生意。
那时候,他的生意真的特别好,所以一办厂就办了15年,在这15年里,他也没有遇到任何不顺心的事情,土地上更没有人跟他有过任何纠纷。
在他心里,他花钱买下这28亩土地,那么这些土地,他就能一直使用下去,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土地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
然而一则通知让他又喜又悲,他所在的地方,将要建一个3000亩的大工业园,对于老张正在发展的厂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只要这里成为工业园,他就有更多的机会挣钱。
他当然希望这里的工业园赶紧建起,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他的厂地也在征用的范围内,这将会得到一大笔补偿款,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而眼看和他一起办厂的那些人,都顺顺利利拿到补偿款了,可是他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后来他才了解到,因为他买的这28亩土地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所以他没有资格获得补偿款。
得到这个结果,老张不服气地提出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他表示,这些地他早就买了,这些土地就是他的,大家都是这么买的,凭什么别人能够得到补偿,他就不能得到补偿。
可他不管怎样努力,他依然败诉了,就在这个时候,由于老张不愿意归还土地,村委会竟然起诉他,要求返还土地,老张气愤了,反诉了村委会,要求赔偿3000万元。
那么老张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老张后来才了解到,跟他一起买地的人,别人能够得到补偿,而他没有得到补偿。
是因为其他人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申请了土地规划更改,他们都做了土地确权,老张这些手续都没有办,所以别人可以按规定拿到了补偿款,而他一分钱也没有得到,因为他没有办这些手续,证明这些土地还属于村委会的。
2、只要土地还属于村委会的,那么这些土地就不能转让或者出卖给老张。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因此,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土地使用权可以发生转移。
3、由于老张没有办相关的手续做土地确权,所以他当时签的这份合同是不合法的,对当时的情况,村委会和老张都有过错,所以村委会需要赔偿老张。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为老张在土地上建厂房,并且投入了很多资金,这些都要经过评估之后,由村委会赔偿这些损失,而村委会赔偿的资金是430万,而老张的厂房经过评估价值是1000多万,老张自然是不同意,经过协商,老张获得900多万的赔偿。
即使这样,老张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就是那么一个疏忽,损失了这么大一笔钱。
对于老张的遭遇,你有何看法?
没有一个笨蛋不值得同情,所谓贪小便宜吃大亏
需要办确权的时候村委来通知了吗?如果村委已经告知了,但是他不执行,老张就不对。如果村委没有告知,那应该是村委的责任
人懒吃气米都赶不上热乎。现在农村也在确定不动产权证,但有些人懒不去,然后人家拆迁的时候他没证件,被算违建,只能得一半的赔偿金。还有在深圳以前国企分的单位福利房,当时是九几年单位只给个人发了一个分房证明,想办房产证要交几万块钱公公司写断,当时有一些人不舍得出,房子都分给他们了办不办证都无所谓,但是现在没有证房子卖不了了,想去办证时要原单位签字盖章,但是人家公司早就解散注销了。所以他们的房子只能等拆迁。
有两兄弟合伙这样买了一大片地建工厂,老弟比较老实据说花了几百万国土证确权了,大哥不想花钱,结果现在虽然是还用着,但时间到了要还给村委会。这篇文章里说的这个老板就是这种情况。
当初别人村卖的时候是想要钱,你要办什么手续肯定都会配合你办的。自己不懂法吃亏是活该。这种事情找个专业律师啥都给你办明白的!花点小钱而已
别人8+1了,就你没有
村委赔900多万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不用再交税!最怕得了900多万还要交税那就没钱了!还不如不同意拆迁!一直按合同行事!村委也拿不回!
让村长高兴了,你都不需要操那个心,给你办得妥妥的
[doge][doge][doge]
换个思路,合同无效是肯定的,但是你可以追究村委会的缔约过失责任,铁定跑不了,你村委会难道还不知道集体土地不能出售给非本村人么?
难道我的自建房没有手续就是你的吗?有本事你来拿去试一试
08年廿八亩百七万?不是几信
正确没有毛病,如果你在任何一个地方买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卖,然后要再去确权,如果甲方做不到确权,那这个地还是甲方!
当年没有确权,只要你有充份的证据证明,在过去你是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确权,仅仅只是没有办手续,那么现在你完全可要求法官给你补确权。就如同出生证明没办,但儿子确实是你生的,那补办一个就是。法官的判决是可以确权的,国土部门都要根据法院判决修改确权信息。
没啥,我们县城郊供销社有个阿姨,很有眼光,应该是八十年代末期,在离城三公里的一个村里买了队房,很大一片,合同约定,她有使用权,但不得拆除新建。这么多年过去了,土木结构的大瓦房快倒了……村里就等它倒塌了收回去!五千块!当时万元户很牛的。
没有什么不平衡的,土地应该是村集体的,赔付这些也不少了,人要知足。
所有权能买?
你被诈骗了,入到缅北!
都不用看全了,就28亩→170万元整,这个就很大问题了,92元/平方?不知道的,以为是1988年,2008年了,在我们广东最落后之一城市→肇庆的一个县级当中最差那个镇,按正常合法合规手续,不太可能买得到。更何况是当时如日中天的“胜都”东莞。就算他那个土地证是真的,但搞到手的手段肯定存在“大敦梁主任”类似手段,所以,现在再想捞一笔大的,真可笑,这十六年都挣够了,做人太贪往往得不偿失,本已瞒天过海了现在却主动“坦露出来”?太贪心了。
之前国家不是规定宅基地都要确权吗?村里还要求提交资料,准备搞确权,现在又不提了,难道想文中一样以后想征收土地不赔偿?
真特么能编。。。
什么叫一时疏忽,你不办证是你过失好吗?赔偿评估1000多万你获得900多万你还不舒服啊?这两个多万我不知道小编怎么理解,我的理解是两个价钱差就是100万,那么老张你是得了利益还不服气,你以为100万就办得下28亩地的土改?我觉得老张你是知道当时买地有猫腻不敢去办证罢了,谁信那么便宜能在东莞拿到地。
这些汉奸专吃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
怪自己太傻
不是他的,那怎么可以在那里建厂房,而且还是十五年?
没有跟随国家政策时机,进行土地确权认证吃大亏。
别人走了划拨程序,也就是早就交了土地出让金,你不交你能和别人一样吗?
主要是书读少了不善于学习
得了便还卖乖[静静吃瓜]
流氓!
不感兴趣!
08年每亩只要六万想啥呢,梦里什么都有!
村卖的都是租地吧,还能确权,卖?被征收没办法,卖私人就算是本村人也不可能一次卖那么大的宅基地。
广东很多村这样。
为什么东莞的农田没有得到保护?可以拿来卖钱让当地人富的流油!其他地方就必须要保护,不给乱动?
新闻还能假点吗?
买了还不是自己的,还有确权二字,中国文字博大精深
太复杂
工业园赔3000万,你只有300万,谈判可以加到900万,想想就知道
吃独食
又造谣了
不讲理
现在土地和房屋都不能买,一个不合就完了,就算样样合法合规也有年限,不像以前买到就是自己的,想卖就卖,想给谁就给谁
眼红了别人赚钱了!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在前,没有违法,遗漏手续可以补救,说违法,可笑,睁眼说瞎话。试想一下,这块地违不违法都值几千万,被收回之后谁得利?明抢。
我以为又来一个违建白票呢。
瞎编吧,自己好好反省
说白了就是被坑了被骗了呗!
赚得锅满钵满,花170万“买的”赚够了之后又得900万的补偿,心里还不平衡不安逸是不是太贪心了点?知足者常乐!
他买的时候去大约五十几元一平方,哪时哪块地办证要一百一十几万,如是十前左右哪块地办证要一千七百几万
他不是哪个村的人,买别人村集体土地只能使用,是不能卖,只是因为他买了后没有去镇国土所办证,刚开始八十年代每平方只要8毛几元,九十年代初也才三块几多,再往后就升到几十元一平方了,再后面就给钱也不能办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