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浙江,2024年5月,男子捡到22万,立刻报警,警察调出监控,很快找到了失主,失主拿到钱后,千恩万谢,还要给男子酬金,男子不要,谁知第二天,失主翻脸,说他丢的是27万,包里只有22万,非要男子给他赔5万,男子恼了我要贪你那5万,干嘛还要还你22万? 小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每天早出晚归,工作辛苦而单调,作为一名工厂的流水线工人,他的工作并不轻松。 每天从早晨七点开始,他就在嘈杂的机器声中忙碌,手上常常磨出厚厚的老茧,每个动作都需要精确且迅速,稍有差池,就可能造成生产的延误。 而这些,换来的薪水却并不丰厚,每月的工资勉强够他支付房租和生活费,剩下的钱几乎没有。 偶尔,他也会去街边小摊吃点便宜的外卖,但总觉得口袋里的钱不够花,每次结账时都得小心翼翼。 小刘常常会想,如果自己能赚得更多一些,生活该有多好。 那天,像往常一样,小刘下班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街道上人来人往,喧嚣的都市生活仿佛和他无关。 他的心思不由自主地飘向了晚餐:“今天吃什么呢?要不要买点肉,再做点饭?还是简单点,吃个面条?”他没太注意到脚下,直到一个黑色的旅行袋突然出现在视线中。 小刘愣了愣,脚步停下。他下意识地弯腰捡起袋子,发现它的沉重让他有些吃惊,袋子比他想象的还要沉,仿佛里面装着什么重物。 好奇心驱使着他,他把袋子放在一边,轻轻打开了拉链,顿时,他的眼睛瞪大了。 袋子里,满满当当的,全是叠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像一座金山一样堆在里面。每一张钞票的面额都清晰可见,仿佛是从一个富贵人家里直接掉出来的一样。 小刘愣住了,他的心跳骤然加速,手不自觉地捏紧了袋口,他的脑袋一片空白,几秒钟内,他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 这笔巨款,足够让他改变现有的生活,甚至可能能提前实现自己那些小小的梦想,那些他在夜晚里幻想的、遥不可及的目标,突然之间变得触手可及。 小刘的心里瞬间掀起了滔天的波澜,激动、紧张、迷茫,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像潮水一样汹涌而来。 短暂犹豫后,小刘决定报警,将装满现金的袋子交给派出所并清点,确认金额为22万元。警方展开调查,李先生很快赶到确认是失主,激动地道谢并提出酬金,但小刘婉拒了。
第二天,小刘接到警方电话,前往派出所后得知李先生态度转变,坚称自己丢的是27万,认为剩余的5万被小刘私吞,要求赔偿,否则将走法律程序。 小刘感到震惊和愤怒,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心归还失物,反而被冤枉,尽管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捡到了22万并如数上交,但双方争执不下,最终,李先生将小刘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李先生出示了银行取款的监控录像和取款记录,证明自己确实取了27万现金。 但他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装钱的袋子里确实有27万,更没有证据证明是小刘拿走了钱。 而小刘这边,警方出具了当时清点现金的记录,证明小刘上交的确实是22万元。此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也显示,小刘捡到的只有一个袋子。 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的证据,最终判定李先生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虽然最终胜诉,但这场官司给小刘带来的伤害却无法弥补,他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他经历了一场人性的考验。 他原本以为,拾金不昧会得到赞扬和感激,却没想到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要失主提供丢失27万元人民币的面值和钞票数量以及钞票编号。如果不能证明说明捡到的钱不是失主的,把钱转给警察同志找寻真正的失主
这钱不是他的,拿回来
那就不是他丢的啊
小刘捡别人丢的,22万应另划先主
我认为拾金不昧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三的酬劳,也就是捡到的人应该得到失物价值百分之三的报酬
狼的世界里,好人不能做
很简单!我捡到的是22万,而你丢的却是27万说明这钱不是你丢的!
屈人五万,赔偿5万
当时就会交接清楚,当事人丢了多少会跟派出所说明,捡到多少还了多少给失主手上也会说明金额。不可能啥也不说直接包一袋拿走了,回去以后再清点,再第二天来找,不可能吧。
人家丢的是27万 你捡到22万肯定不是那个人的 必须要回来澄清事实 交给有关部门
要是我就返诉讼他诬陷罪
为什么总有人明明为你还回钱款却还诬陷入了家,就是因为没有成本,法院驳回就完,没有任何成本,应该遇上这样的人就狠狠地罚他,罚的钱给人家做好事的人,看他还敢不敢诬陷入。
那就不是他丢的,找错人了
钱不是他的,不能给他1。
看明白没有?你若不想佔便宜就视而不见,与你无关。管闲事总要付代价的。
你相信谁?
此人丢失27万,与22万数额不相符
应该把22万没收了,用做公益事业,作为对贪婪者的惩罚
法院应该主张归还的22万是失主的证明,失主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22万是这个失主的,不让存在冒领的嫌疑[狗头]
古代有这类案子,法官将这钱收回奖励拾到者。这个丢失27万元者等找到27万元时,才算破案。
反诉,敲诈勒索。
叫人太心寒了 还不如不捡
这钱不是那丢27万的人的,他冒领,要要回来,让法官追回来,捐了它
失主不是东西
这算不算诬告呢?不能就这么算了,都上法庭了总得有人付出代价,不然还有后来人的。
那就把22万还回来,因为那不是你丢的。
法官处理不公,根据监控证据,法官理应判坏心失主向拾金不昧的小刘赔礼道歉,还要让坏心的失去赔尝好人小刘10万以上的精神和名誉损失费,否则不足以惩恶扬善。
傻逼,自己拿回家随便花
记住!这就是人性!以后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这还不好办,那钱就不是他的。
亲们注意千万记得不要乱使好心!!像这种情况要么自己拿起也好。捐款慈善也好要么直接不要捡。不要到最后给自己找不自在!!!!!
金额不对是不能被取走的
数量对不上,不是他丢的
这不是姓李的钱。数目不对,应等着拣27万的才是他的钱。他应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22万是他的才行,不然就是诈骗
应该起诉失主讹诈,反陪拾金不昧者精神损失10万元。
给你泼天的富贵你不要,还惹上官司,活该
正常人丢了二十二万,能找回十万就已经很高兴了,肯定不会还多报五万,估计另外五万自己花了,又想跟老婆报销!
所以教育我们大家不要检任何东西
捡到不还 也不花,最多也是道德问题,捡到归还还得被诬陷,还得走法律,给自己惹一身骚,最后得到了啥?
警察失职,被人冒领了。应该马上追回。
继续编
22万还回来把五万转给他
证明不了他拿的。那就证明失主是敲诈勒索罪
证明22万不是他的。失主另有其人
冒领,应罚款十万并拘留半年!
失主丢的是27万元,22万元不是这个失主的,22万元归还给小刘,可以控告失主冒名诈骗罪!
这很简单说明包里的钱不是他的。应该归还给警方待失主出现才是。
不应该反告对方勒索吗?
那说明这22万不是这个失主,难道当时认领时,派出所不当场和失主确认数目的吗?你这写的也太没章法了
证明这22万不是失主的,应该让失主去找他的27万!
这样就算了吗?敲诈勒索罪呢
这22万另有其人,不是27万失主的。
刚好我丢了22万
痴呆的就捡到钱而不要。
钱的数额不对!失主另有其人!
法律应该定下规定不管捡到多少钱一例按5%至10%报酬给捡到钱的人。就不会出现以上的情况。
报了警,经警方处理
要陪精神损失5万。
讲明22万与他遗失的款项不符,应退回!
这钱需重新寻找丢失22万的失主
丢27人家捡到22明显这钱不是你的。
该死,就不应该还他
李某丢的是27万,说明这22万不是李某的
编的假文,根本就不存在!就算找到失主,你张口一句“我就是”就把钱拿走的?而且连钱数都不走不过?纯粹扯淡!
警察应该让他拿回22万,谁能证明是他的钱
这钱就不是他丢的
所以你吃饱了撑的还钱干嘛?直接拿回家不就得了?
就不是他的
你捡到的根本就不是他的钱,拿去直接无名捐了
如果李先生声称就是27万,那么这个钱就肯定不是他的,因为只有22万,失主还没有找到!同意的点个赞[作揖][眯眼睛笑]
少管闲事是正确的选择
无耻之徒讹诈人的死赖皮
你拾到钱,可以先问失主掉失了多少钱,要是他说27万,你捡到是22万,这个钱就没有必要给他,继续等22万失主
说明那不是失主。
诬告罪
这个世界的法官很少有正义感。
钱不是该‘’失主‘’的,不用还[滑稽笑]
那22万现金不是这个失主,它说失的是27万。那等警察再祥细调查。收回22万。还🉑以告它冒领,看它怎么说[滑稽笑]
22万不是他的要回来,他丢的是27万,让他自己去找吧
一边往警局方向走,一边往身上藏钱,到地方就说只捡到这么些
应该把这失主以敲诈勒索罪判,要不不足以平民愤
好心没好报,早知道失主是这样的人,干脆不还了
警方太疏忽了,这22万应由小刘继续保管,警方再帮失主找丢失的27万
他丢的是27万那这22万不是他的拿回来
类似的文章我看到过,上次是30万,这次降价了27万。人名换换就又出来蹭流量了。UC的自媒体啊,太阳都能写成是黑的!
失主丢了27元,可是别人抬了22万,这22万元钱不是他的,失主应该自己去找27,而不应该拿22万元钱!
说明这个22万不是这个人丢的钱,应该重新找下真正的失主,再转身告这个人冒领失物,有不当得利嫌疑,犯罪了
我是无语了,这个事情一出现到处都出现这件事,看到好几次次了,内容一模一样的,只是金额变大小变了一下,贵州,广东,这又浙江出现浙江了,下次看在哪里个地方出现
既然数字不对,把钱还回来,不是他的
重找失主,追回22万现金!
既然失主丢的是27万,那这个22万的就不是他丢的,就应该还给拾到者
说明这22万不是他的,可能袋子一样而已,请民警再去找那27万,然后把22万还给真正的失主
开局一张图
好人做不得。
也许这22不是另人的,这位丢27万
冒领是什么罪
这个钱不是姓李的,法院应将钱判给其他失主。
数额不对,这包钱不是那人的!另找失主
瞎编段子!
反过来告他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