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偷走5500元二胡,店家发现后报了警,称店里紫檀木二胡被偷。老人被抓后,店主的一句话,让民警感到惊讶!
【信源】法治进行时;2024年12月12日《老人偷走琴行紫檀木二胡,店里只有两把,另一把成交价5500,二胡失而复得后,老板主动要求为老人减轻处罚》
故事的开端,源于一把二胡。这可不是一把普通的二胡,而是一把价值5500元的紫檀木二胡。 对于乐器行老板何先生来说,这把二胡意义非凡。它并非批量生产的商品,而是同批次仅有的两把之一,另一把早已以相同的价格售出。
这把二胡,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何先生对品质的追求和对音乐的热爱。它的丢失,无疑给何先生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和情感上的失落。
为了找到丢失的二胡,何先生调取了店内的监控录像。画面上,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踏进了乐器店。他没四处晃悠,直接朝墙上的那把紫檀二胡走去。老人的动作娴熟而迅速,取下二胡后,便转身离开了乐器行。整个过程,没有一丝犹豫,仿佛他早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离开店铺后,老人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在一辆老旧的自行车旁停了下来,细细地抚摸着手中的二胡,眼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喜爱之情,仿佛这把二胡是他的宝贝。在警方的介入下,老人的家人很快便将其带回了乐器行。
这位八旬老人来到北京,是要投奔家里的亲戚。他并非一个惯偷,而是一位有着几十年二胡演奏经验的资深爱好者。那天,他打算去乐器店换换二胡上的一些配件。当他看到那把做工精良的紫檀木二胡时,内心的热爱被瞬间点燃。
他知道自己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但他又无法抗拒这把二胡的诱惑。那时候,他做了一件挺错误的选择。得知老人的情况后,何先生陷入了沉思。他完全可以追究老人的法律责任,但这真的是他想要的结果吗?
何先生想到了自己家中的老人,想到了老人对二胡的热爱,也想到了老人此刻内心的悔恨。他决定,希望执法机关对老人从轻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看,老人的行为无疑构成了盗窃罪,侵犯了何先生的财产权。而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它也需要考虑人情因素。老人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一种对艺术的痴迷和对经济条件的无奈。
他的后悔说明他不是那种死不悔改的人。最终,警方考虑到老人的年龄、动机以及何先生的谅解,决定对老人从轻处罚。
热爱艺术是美好的,但表达热爱的方式也应该合法合理。咱们得教育老年人,还有全社会,都要端正态度,懂得尊重别人的辛勤劳动和智力成果。对艺术品的喜爱,不应该建立在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上。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其实最主要原因是何先生不追究,加上老人年纪大等综合考量,老人最应该感谢的是何先生
法律可真是温暖,某位女法官非常有发言权
我对某女人痴迷,是不是就可以。。
偷就是偷别找借口。
这根本就是假故事,盗窃明显是刑事罪,既然报警即可立案(价值达刑),然后是破案,结案,移交检察院起诉,己轮不到警察处理,至于说谅解也是法院的事,检察院可以根本具体情况免予起诉,或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责,但警察无权直接免罪!
我爷爷喜欢飞机!咱也去顺一架?!
那有那么多原谅啊!偷就是偷啦,那么多人喜欢这喜欢那,别人都努力赚钱或省钱的攒钱去买就你偷!
看看老人的年龄!!过了75岁!
老不要脸!
我兄弟说他对人体艺术也很痴迷也存在对经济条件的无奈。
抓住就放了
小偷就是小偷,哪里来的理由
是不是强奸也可以用美丽动人的爱情粉饰呢?[呲牙笑][呲牙笑]
琴行惹不起了,万一老头一口气上不来,家人得找麻烦了。好在二胡找到了,就此打住。
找个能养老的地方咋就这么难捏……
老人最后判了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