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很多问题是无解的
有这么难吗?定价是摊贩的权利,他爱定多少定多少,他乐意,卖五毛都没关系。同样的樱桃质量存在问题也应该由摊贩买单,定价便宜不代表你的商品质量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出问题。所以卖房应当承担损失。但是话又说回来,这属于经济纠纷,警察也只能调解,如果卖方不认,那么买方就需要起诉,这也是维权艰难的原因之一。跟卖车一个道理,你卖便宜的新能源汽车并不代表你的新能源汽车起火理所当然,同样的,你花了上百万买的仪器,并不能保证它没有任何瑕疵,买家享有定价权,定价低于市场价不代表它可以为所欲为。按照阁下的观点,保健品维生素价格从几块到几千都有,莫非几千块的维生素出了问题消费者才有资格维权?
警察的第一责任是维护国家内部的稳定,第二责任是保护人民生命,第三责任才是处理民事纠纷,军人对外,警察对内,分工明确。
树上有只猫是王大爷养的李大爷喂的王大妈赶的咬了老公赵大爷,赵大爷打王大妈王大妈嚎叫吵到李大爷心梗求助王大爷被按断肋骨,现在你是帮赵大爷找咬人猫,治赵大爷家暴,求助李大爷心梗,追究李大爷喂猫,调解王大爷断骨……
顾客寻衅滋事罚款1000,摊贩扰乱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罚款1万,有理有据[赞][赞][赞][赞][赞][赞][赞]格局一下就打开了
我所包村两户人家,土地是紧挨着的,有一道土坎,长150米,宽10公分,上面这家说是他家的被下面的这家给耕地的时候套地套走了,下面说没动,土坎界限还在,因为这事两个70多的老人,都是女的,一个75,一个73打的昏天黑地的,用都是女人打架的狠招!派出所来了拉都不敢拉,执法记录仪开始录像后才过去分开。乡里和派出所调解了七八次都无果。不是要事实清楚,公平公正就能解决的。
县医院检查完都不让住院的,伤者去私立医院住了20天,驾驶员治疗费除外在赔偿她一万块,伤者要三万,没达成协议就一直打110和12345反应,你说该怎么处理。
搞笑,第一为啥卖6元?如果小贩的定价是6元/斤,那我掏钱买了有烂的就要退。我管你正常价是多少钱干嘛。
世界上哪有什么对错,有的只有立场
首先,你得有读心术,至少要能分辨谎言。其次你得有水哥的观察能力和柯南的推理能力……
看来在这里讨论的热火朝天的大多就不逛农贸市场。这明显就是那个女人偷奸耍滑,一个萝卜想两头切。樱桃作为时令水果,新鲜且品相佳个头大的放一堆(30元一斤)存放时间长(必然混杂烂果)和品相差个头小的放一堆(6元一斤)。而且商贩一般还会拿个纸板注明“齐抓”或“禁止挑拣”。这女人就是想占6元的便宜,然后找摊贩一闹,达到上手挑拣的权力。最后剩下的好果按6元一斤结算。
退货倒还好办,大妈说吃了小贩的坏肚子了要赔钱.
弄不清楚的,有些事情即使查监控都不一定搞得明白,更别人没监控的地方了。我们小区业主不交停车费,门卫就不抬杆不放行。然后就堵车了,报警以后,警察不管其他的,先疏通交通。然后人都走了就没法谈了
民事纠纷,双方愿意民警调解的,民警可以调解,根据民法精神,购买时间和提出退货时间不至于造成食物变质的,建议退,不然不退。不接受的民警调解的,移交市场监督局介入处置。普通民事纠纷,民警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只要一方不同意,那就移交主管部门或者双方自行找社区(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干脆打民事官司。
很多事情是无解的!
婆媳因为儿子钱该给谁的问题打起来了,你去掰对错吧[doge]
这个不好处理?你如果有说是次品那没问题,没说就必须保证质量,价格你自己定的,谁知道你是不是特价吸引流量?
这是沟通的问题,超低价卖,是为了处理不良品,最好牌子上写出来,什么“临期产品”等等,但这样的产品本身有风险,吃坏肚子人家要赔偿合理的。大妈们喜欢捡便宜,容易买这种,如果不标主清楚,人家就觉得用低价买了个好货,而你的货品却没有好货应有的质量。两方的矛盾由沟通不畅导致,民警可以安抚大妈,就说人家卖的就是坏樱桃,没标注被你误会了,下次不能贪这种便宜,如果你还是觉得想要赔偿,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然后告诉商贩必须标注清楚,下次标注不清楚,就投诉整顿。反正也不算和稀泥,解释清楚后,如果当事人还是想走投诉流程,那民警这边的任务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活儿了。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有急事要解决,能打通,能来人,不收费的只有110和119,有些单位,怕是连门都进不去,电话都打不通。这就是问题所在。说实话,这金额再小它也是经济纠纷,严格来说不归警察管,只有打起来了才归警察管,但是,事情要处理在萌芽状态,就不能等打起来才处理,理论有时候真的联系不了实际情况,也不好解决实际问题。
这怎么是无解呢?这是市场监督局的事,吃坏肚子去法院告去,警察只负责违法犯罪的事!
看评论真是一群键盘侠,评论比原文还热闹,这种事报了警还是找了市场监管都没什么用,正解就是看着!别让事闹过了,有人扛不住了事自然就解决了!
评论区有一堆大明白,说什么卖的就是坏的,这事儿文章写了吗,你看见了吗,还是你调查了,你能了解的只有一条,6块钱买的樱桃有烂的。整天代入脑补,显得你们有本事吧。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对错,有的只是总有一些人非要证明自己对而别人错。无同理心,才是最大的错。
退,没吃就退,
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你找工商或者市场监管吧。
我家几个儿子闹了矛盾起了纠纷,我肯定会捋清是非曲直,断个公道。但我家的猪牛羊打架了,我有必要花时间精力去弄清楚真相?既不影响它们干活,又不影响我吃它们的肉。对不?
多报几次警就知道了,不是啥事都能找警察解决的,有时候下三滥的手段反而比报警更能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除非那种刑事、对社会影响大的事件警察才会去解决
让他退
惩恶扬善,保护平安,本身立场就是站在群众这边,文章刻意扭曲逻辑,我想问下作者,谁告诉你公安必须是中立,没有立场的?
[哭笑不得]很多事情不一定追求绝对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解决,尤其是农村,很多事情真不好处理,很多都是陈年旧账,甚至是历史遗留问题
很多鸡毛蒜皮的事本来就不是警察的职责范围 但是有事找警察这句话坑苦了很多警察
这很难?退货是基于商品的交易完成度没达到的一个情况。那既然交易没有完成 那就把原来交易取消,懂吗?要原来的交易。和你市场价多少有什么关系?你退的,是你买的。你只要证明你在这买的,就可以退。甚至哪怕是你去别的商场买一堆好的,然后用坏的退,只要你想,你可以不计代价的去鉴定是否是同一批樱桃。这和市场价有毛线关系?除非触发赔偿机制,不然天王老子来了,也只要赔6块
干不了换人么
简单!小的们,把这两厮枷到县衙,先各打100杀威棍。着摊贩挑樱桃,倘若能挑出价值6块钱的樱桃,摊贩无罪,民妇寻衅滋事,掌嘴300;若挑不出来,摊贩关进水牢,民妇开释
我媳妇儿很爱跟人讲道理辩论(她是律师)。我就告诉她,以理服人就是扯淡,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道理,以理服人的前提是对方认可你的道理。比如在法庭上,你只能说服法官,而不能说服对方当事人。因为法官的道理是跟你相通的。而对方当事人之所以接受判决,并不是觉得你说得对,而是他认同法律是权威的这个道理。如果他不认同,结果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大姨,您看哦,把烂的樱桃挑出来,留下好的称一下,有八两重,好的樱桃是30元一斤,您应该付24元,您刚才实际只付了6元,您还得补18元给老板,老板说不要您补差价了,您这是占了个大便宜啊。赶紧回家去吧,不然老板反悔,您可就亏了。
很多人觉得什么事情都要找警察,然后让警察来给你判一个是非对错。事实上警察没有这个权利,我问过警察。人家这样跟我说的,警察的第一职务是维护社会稳定,比如打击犯罪,抓小偷杀人放火这些处理犯罪。。然后就是群众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互殴,受伤这些也要抓。最后他们对于我们平时所说的这些矛盾,诉求,更多的只是调节的作用。像上面那个水果摊的事。他能怎么办?他也没有权利要求商贩把钱退掉,人家没有犯法的嘛,所以我们更多的时候觉得是警察在和稀泥。是因为这些事情本来就不归他管,但是为了防止引起更大的后果,他们都是要出面调节的。起到个中间人的作用,然后让这个事情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你对他的调解不认可,可以反映到相关部门,甚至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更多的时候,这些民警也挺无奈的。
自己愿意内卷就别怕人退货
帮着大姨退6块的带着阿姨买30的才是最优解
刁民太多
民事调解不要激化矛盾就行
大姨退给摊贩24块钱的不当得利,如果真有烂的,摊贩5倍罚款6×5=30元
这有什么难得,就是得赔,假冒伪劣产品,你就算低价出售也得负责!
警察是执法机关,不是司法机关。警察队伍里混进来法盲是一件非常令人困扰的事情
有很多矛盾是难以处理的,例如楼上吵到楼下,很难取证也没明确处罚规定。
你是民警!这种搞不清怎能处理????
正常车厘子是30一斤,樱桃就是10元左右一斤,谢谢!而且樱桃通常是本地产的,所以才有农民挑担子卖,而车厘子是进口的,一般在水果店卖,所以你的假设并不成立。
最讨厌和稀泥执法
标明是差品相处理水果,6元一斤买到也不能退,因为购买时就默认买家已同意。没标明那就得退,因为买家不知情,等于被欺骗
当然是自己掏钱把樱桃买下来了 然后到店里说 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 出示一下
去法院,谁提议谁举证!现场不能打架,不能辱骂,不能毁物,民警负责收集双方提出的证据,以备各自律师查验!然后各回各家!
退货退款
水果摊卖过保质食品,那怕你卖一毛钱也要罚
水至清则无鱼,以前看到交警抓电动车,然后一台无证改装报废的电动车因为闯红灯被拦了下来,一个佝偻老头驾驶拉着一个满头白发老太,如果按照法律法规,那么就是扣车、罚款,可结果却是交警也就劝导老人家不要肆意闯红灯就让他们直接走了。
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女的报案说被qj,嗯,三个男的,她告中间那个,前后两个她愿意。[并不简单]
其实很多东西没有对错,带到派出所待24小时,马上就想通了,自己和解,跟民警说一声就能走了
没想到评论区这么多能人呀!去应聘调解员去呀
没长眼睛吗?不是自己选的吗?樱桃这个问题都不是问题。超过6岁,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掏6元,案结事了,不废那劲儿。[开怀大笑]
让大姨花30块钱买五斤,然后从五斤里面挑好的,五斤里面超过1斤好的就是大姨的错,五斤里面好的少于一斤,就是商贩问题。
有困难找警察变成了有事找警察,害了完全两个概念
你只要给建议,其他不要给,他们不听建议,那么就让他们举证打官司去。不简单吗?
地藏王菩萨转世了?
管你几块钱呢?腐烂变质的不能销售。
[开怀大笑]这跟报警买2根热狗5块,一根3块,那个一样。
盾是什么意思?
有烂的就赔哪那么多理由,你卖30他不买跟你没关系,你既然卖了六块人家凭什么降低要求,除非你说好了特价处理,买走好的坏的都不退换
重点卖的是合格的次品,标注也是次品,价格也是次品的价格,透明的。
售卖不新鲜水果(腐烂变质)已经违反食品安全法,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就这么简单奸商还想狡辩?
花6块钱从大姨手上买下来,多大的事?
没有无解的问题,只有规则的缺失与执行的不彻底!
退货他去退好了。
这还不好解决,直接说带回去做笔录!他们都付不起这个时间成本总有一个先怂,要是都硬就接着走流程,流程走完了还是硬就告诉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关键是很多事民警没有处理权
好办,坏的给她退了,按6块钱一斤,好的按正常的30块钱一斤算钱。
公安民警对有纠纷没有强制权,可以组织双方调解,不愿意或者调解不成的,只能去有相应职能的部门处理,实在不行就是民事诉讼了!交通事故也一样,交警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赔偿补偿修理费等可以自行协商,不行就民事诉讼!
那退6块啊,没说按30退啊。这跟多少钱没关系,重要的是实事求是。
很简单啊,不要打架就行,要调解,送矛盾调处中心,有专业人员来管,要是打起来了,送处置室。也有专业报案民警来管。剩下的管他那么多,做好记录,保持全程录音录像就行了。是民警又不是公道伯
潭潭了解一下。
别整这么复杂,就张三李四房子之间20公分地,两个人都说是自己家的,两边都有证人证实,但两边土地证都没明确划这块地,自认为不用和稀泥的人来吧
退货
🙏🙏🙏🙏🙏🙏
都是从来没和人真正打过交道的小白啊。
不是道理说不清,而是道理很简单,但是就是有一方不讲道理,你能有什么办法?一点办法也没有!严格说起来,讲道理调解以后,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这事就不归警察管了,警察已经履行完职责了。剩下的就是告知双方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解决吧。
就算是6元,也不应该卖烂樱桃。
他们不分对错,他们更喜欢和泥
小骗,双方都认为事实无比清晰,自己的证据无可辩驳,对方的所有做法都是胡搅蛮缠,说法都是胡说八道。作为调解人你所有与自己相悖的做法就是徇私枉法,说法就是在装傻充愣,看法就是偏颇徇私。任何与对方相合的地方就是贪赃枉法。并已全部上报督察,何解?
烤肠3块钱一根,5块钱2根,那个女的非要2.5买一根,说老板卖5块钱2根
你以为法律是万能的?
老爷无罪[哭着笑]
退六块钱呗[横脸笑]
有烂的就不许卖,价格是你们自己定的,必须退货。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对错之争,有的只是对与对的争论。
人来定这个价肯定是不能挑不能选的,有坏有好,明码标价,买卖自愿!所以啥水果到了广西十块三斤这么火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说上次五块两根肠。三块一根。那女的非要2.5买一根
这是很明显的问题,胡搅蛮缠,不明事理,和搞清楚是非对错,不冲突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如果认为人民间的是非曲直都很简单清楚 能轻易分辨出来,那是不了解不尊重生活 ,是幼稚。有个 老相声节目 讲两个骑自行车的人路上发生矛盾 去派出所解决的,挺有意思,可以搜来听一下。
[得瑟]这好办呀,要求商家退款30,双方各自治安罚款50,执法执了钱也有了
自己买下吃掉,赚小贩一个人情,逐步树立威信。
樱桃烂是质量问题,卖得便宜不是能卖烂货的理由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有这么难吗?定价是摊贩的权利,他爱定多少定多少,他乐意,卖五毛都没关系。同样的樱桃质量存在问题也应该由摊贩买单,定价便宜不代表你的商品质量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出问题。所以卖房应当承担损失。但是话又说回来,这属于经济纠纷,警察也只能调解,如果卖方不认,那么买方就需要起诉,这也是维权艰难的原因之一。跟卖车一个道理,你卖便宜的新能源汽车并不代表你的新能源汽车起火理所当然,同样的,你花了上百万买的仪器,并不能保证它没有任何瑕疵,买家享有定价权,定价低于市场价不代表它可以为所欲为。按照阁下的观点,保健品维生素价格从几块到几千都有,莫非几千块的维生素出了问题消费者才有资格维权?
警察的第一责任是维护国家内部的稳定,第二责任是保护人民生命,第三责任才是处理民事纠纷,军人对外,警察对内,分工明确。
树上有只猫是王大爷养的李大爷喂的王大妈赶的咬了老公赵大爷,赵大爷打王大妈王大妈嚎叫吵到李大爷心梗求助王大爷被按断肋骨,现在你是帮赵大爷找咬人猫,治赵大爷家暴,求助李大爷心梗,追究李大爷喂猫,调解王大爷断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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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包村两户人家,土地是紧挨着的,有一道土坎,长150米,宽10公分,上面这家说是他家的被下面的这家给耕地的时候套地套走了,下面说没动,土坎界限还在,因为这事两个70多的老人,都是女的,一个75,一个73打的昏天黑地的,用都是女人打架的狠招!派出所来了拉都不敢拉,执法记录仪开始录像后才过去分开。乡里和派出所调解了七八次都无果。不是要事实清楚,公平公正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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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第一为啥卖6元?如果小贩的定价是6元/斤,那我掏钱买了有烂的就要退。我管你正常价是多少钱干嘛。
世界上哪有什么对错,有的只有立场
首先,你得有读心术,至少要能分辨谎言。其次你得有水哥的观察能力和柯南的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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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双方愿意民警调解的,民警可以调解,根据民法精神,购买时间和提出退货时间不至于造成食物变质的,建议退,不然不退。不接受的民警调解的,移交市场监督局介入处置。普通民事纠纷,民警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只要一方不同意,那就移交主管部门或者双方自行找社区(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干脆打民事官司。
很多事情是无解的!
婆媳因为儿子钱该给谁的问题打起来了,你去掰对错吧[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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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沟通的问题,超低价卖,是为了处理不良品,最好牌子上写出来,什么“临期产品”等等,但这样的产品本身有风险,吃坏肚子人家要赔偿合理的。大妈们喜欢捡便宜,容易买这种,如果不标主清楚,人家就觉得用低价买了个好货,而你的货品却没有好货应有的质量。两方的矛盾由沟通不畅导致,民警可以安抚大妈,就说人家卖的就是坏樱桃,没标注被你误会了,下次不能贪这种便宜,如果你还是觉得想要赔偿,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然后告诉商贩必须标注清楚,下次标注不清楚,就投诉整顿。反正也不算和稀泥,解释清楚后,如果当事人还是想走投诉流程,那民警这边的任务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活儿了。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有急事要解决,能打通,能来人,不收费的只有110和119,有些单位,怕是连门都进不去,电话都打不通。这就是问题所在。说实话,这金额再小它也是经济纠纷,严格来说不归警察管,只有打起来了才归警察管,但是,事情要处理在萌芽状态,就不能等打起来才处理,理论有时候真的联系不了实际情况,也不好解决实际问题。
这怎么是无解呢?这是市场监督局的事,吃坏肚子去法院告去,警察只负责违法犯罪的事!
看评论真是一群键盘侠,评论比原文还热闹,这种事报了警还是找了市场监管都没什么用,正解就是看着!别让事闹过了,有人扛不住了事自然就解决了!
评论区有一堆大明白,说什么卖的就是坏的,这事儿文章写了吗,你看见了吗,还是你调查了,你能了解的只有一条,6块钱买的樱桃有烂的。整天代入脑补,显得你们有本事吧。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对错,有的只是总有一些人非要证明自己对而别人错。无同理心,才是最大的错。
退,没吃就退,
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你找工商或者市场监管吧。
我家几个儿子闹了矛盾起了纠纷,我肯定会捋清是非曲直,断个公道。但我家的猪牛羊打架了,我有必要花时间精力去弄清楚真相?既不影响它们干活,又不影响我吃它们的肉。对不?
多报几次警就知道了,不是啥事都能找警察解决的,有时候下三滥的手段反而比报警更能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除非那种刑事、对社会影响大的事件警察才会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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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保护平安,本身立场就是站在群众这边,文章刻意扭曲逻辑,我想问下作者,谁告诉你公安必须是中立,没有立场的?
[哭笑不得]很多事情不一定追求绝对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解决,尤其是农村,很多事情真不好处理,很多都是陈年旧账,甚至是历史遗留问题
很多鸡毛蒜皮的事本来就不是警察的职责范围 但是有事找警察这句话坑苦了很多警察
这很难?退货是基于商品的交易完成度没达到的一个情况。那既然交易没有完成 那就把原来交易取消,懂吗?要原来的交易。和你市场价多少有什么关系?你退的,是你买的。你只要证明你在这买的,就可以退。甚至哪怕是你去别的商场买一堆好的,然后用坏的退,只要你想,你可以不计代价的去鉴定是否是同一批樱桃。这和市场价有毛线关系?除非触发赔偿机制,不然天王老子来了,也只要赔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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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儿很爱跟人讲道理辩论(她是律师)。我就告诉她,以理服人就是扯淡,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道理,以理服人的前提是对方认可你的道理。比如在法庭上,你只能说服法官,而不能说服对方当事人。因为法官的道理是跟你相通的。而对方当事人之所以接受判决,并不是觉得你说得对,而是他认同法律是权威的这个道理。如果他不认同,结果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大姨,您看哦,把烂的樱桃挑出来,留下好的称一下,有八两重,好的樱桃是30元一斤,您应该付24元,您刚才实际只付了6元,您还得补18元给老板,老板说不要您补差价了,您这是占了个大便宜啊。赶紧回家去吧,不然老板反悔,您可就亏了。
很多人觉得什么事情都要找警察,然后让警察来给你判一个是非对错。事实上警察没有这个权利,我问过警察。人家这样跟我说的,警察的第一职务是维护社会稳定,比如打击犯罪,抓小偷杀人放火这些处理犯罪。。然后就是群众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互殴,受伤这些也要抓。最后他们对于我们平时所说的这些矛盾,诉求,更多的只是调节的作用。像上面那个水果摊的事。他能怎么办?他也没有权利要求商贩把钱退掉,人家没有犯法的嘛,所以我们更多的时候觉得是警察在和稀泥。是因为这些事情本来就不归他管,但是为了防止引起更大的后果,他们都是要出面调节的。起到个中间人的作用,然后让这个事情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你对他的调解不认可,可以反映到相关部门,甚至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更多的时候,这些民警也挺无奈的。
自己愿意内卷就别怕人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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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不要激化矛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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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和稀泥执法
标明是差品相处理水果,6元一斤买到也不能退,因为购买时就默认买家已同意。没标明那就得退,因为买家不知情,等于被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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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至清则无鱼,以前看到交警抓电动车,然后一台无证改装报废的电动车因为闯红灯被拦了下来,一个佝偻老头驾驶拉着一个满头白发老太,如果按照法律法规,那么就是扣车、罚款,可结果却是交警也就劝导老人家不要肆意闯红灯就让他们直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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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东西没有对错,带到派出所待24小时,马上就想通了,自己和解,跟民警说一声就能走了
没想到评论区这么多能人呀!去应聘调解员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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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警察变成了有事找警察,害了完全两个概念
你只要给建议,其他不要给,他们不听建议,那么就让他们举证打官司去。不简单吗?
地藏王菩萨转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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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怀大笑]这跟报警买2根热狗5块,一根3块,那个一样。
盾是什么意思?
有烂的就赔哪那么多理由,你卖30他不买跟你没关系,你既然卖了六块人家凭什么降低要求,除非你说好了特价处理,买走好的坏的都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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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不新鲜水果(腐烂变质)已经违反食品安全法,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就这么简单奸商还想狡辩?
花6块钱从大姨手上买下来,多大的事?
没有无解的问题,只有规则的缺失与执行的不彻底!
退货他去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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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很多事民警没有处理权
好办,坏的给她退了,按6块钱一斤,好的按正常的30块钱一斤算钱。
公安民警对有纠纷没有强制权,可以组织双方调解,不愿意或者调解不成的,只能去有相应职能的部门处理,实在不行就是民事诉讼了!交通事故也一样,交警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赔偿补偿修理费等可以自行协商,不行就民事诉讼!
那退6块啊,没说按30退啊。这跟多少钱没关系,重要的是实事求是。
很简单啊,不要打架就行,要调解,送矛盾调处中心,有专业人员来管,要是打起来了,送处置室。也有专业报案民警来管。剩下的管他那么多,做好记录,保持全程录音录像就行了。是民警又不是公道伯
潭潭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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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6元,也不应该卖烂樱桃。
他们不分对错,他们更喜欢和泥
小骗,双方都认为事实无比清晰,自己的证据无可辩驳,对方的所有做法都是胡搅蛮缠,说法都是胡说八道。作为调解人你所有与自己相悖的做法就是徇私枉法,说法就是在装傻充愣,看法就是偏颇徇私。任何与对方相合的地方就是贪赃枉法。并已全部上报督察,何解?
烤肠3块钱一根,5块钱2根,那个女的非要2.5买一根,说老板卖5块钱2根
你以为法律是万能的?
🙏🙏🙏🙏🙏🙏
老爷无罪[哭着笑]
退六块钱呗[横脸笑]
有烂的就不许卖,价格是你们自己定的,必须退货。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对错之争,有的只是对与对的争论。
人来定这个价肯定是不能挑不能选的,有坏有好,明码标价,买卖自愿!所以啥水果到了广西十块三斤这么火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说上次五块两根肠。三块一根。那女的非要2.5买一根
这是很明显的问题,胡搅蛮缠,不明事理,和搞清楚是非对错,不冲突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如果认为人民间的是非曲直都很简单清楚 能轻易分辨出来,那是不了解不尊重生活 ,是幼稚。有个 老相声节目 讲两个骑自行车的人路上发生矛盾 去派出所解决的,挺有意思,可以搜来听一下。
[得瑟]这好办呀,要求商家退款30,双方各自治安罚款50,执法执了钱也有了
自己买下吃掉,赚小贩一个人情,逐步树立威信。
樱桃烂是质量问题,卖得便宜不是能卖烂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