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的一件事真让人无语。李某甲,原武昌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庭长,因为不负责任,害得一名罪犯被错羁押了413天!说实话,这种事咋可能发生?简直是把司法程序当儿戏了! 事情的起因是,胡某雄因为盗窃罪被判刑好几次,但最严重的错误发生在2019年。他本应该在2019年12月释放,结果因为法院的失职,他被错误地再次送入监狱,重复执行刑罚。这不就等于在放了个好人去监狱关了半年多吗? 说到底,责任都得推到李某甲身上。他当时是负责这个案件的,但却没认真核查胡某雄的刑期,还把任务交给了一个书记员,导致胡某雄被错误关押了13个月。这种不作为,真是让人看了心寒! 法院最终决定,李某甲不仅因为以前的“徇私枉法罪”被判了11年,这次因为玩忽职守又多加了6个月。好吧,算他总算有点代价,虽然没有全部责任,但他的不负责行为真让人气愤。 不过,胡某雄也没白受罪。法院决定赔偿他15万多元,这算是给他的一点安慰了。可是,这事儿一出来,社会的信任能不受到影响吗? 大家想想,这种事儿能让人怎么放心啊?法院一人失职,居然就导致了这么大的法律错误。咱们以后还敢信任司法吗?这次的后果真是让我们看到了监管的漏洞,司法的责任可不能轻忽!
最近武汉的一件事真让人无语。李某甲,原武昌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庭长,因为不负责任,
付强生活行
2024-12-16 1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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