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问。
我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对我很好。
他只有一个毛病,就是判决书已经判决他承担几十万的责任,他用的都是别人的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消费。
他除了欠钱,没有任何让我觉得不满意的地方。
我该不该嫁给他?他欠的钱是婚前个人的欠款,婚后我们是否要用共同财产还债?与我有关系没有?
我们从法律上来讲,确实是这些都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如果说你们婚后积累了财产,哪怕都是女方挣的,但是依旧有男方的一半,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执行啊。到时候你能说这与自己无关?
那么再从婚姻质量上讲,“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说一开始结婚是为了爱情,那么婚后的柴米油盐处处涉及到钱,爱情能当饭吃吗?能坚持多久?
负债太高的人不适合婚姻。
连自己的一个人的事都解决不了,又如何能够去解决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