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大结局了,良城二十八年前的十一人被害连环杀人案,破了,大快人心,罪犯常兴荣落网。 据常兴荣交代,第一次作案,是因为穷,想偷点东西,被发现临时起意杀人。之后的交代剧中就略过了……,而草草收尾。 但作为观众,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 既然目的是为了钱财,但为什么在良城刑侦队长宋绪的案情家讲述中,从来没有说到有被害人的钱财丢失的? 2. 第一个被害人被刺了36刀,第二个被害人也是被刺了36刀,怎么这么巧?第一次常兴荣既然是临时起意杀人的,会记得刺了36刀?这显然不合常理。 3. 如果常兴荣从最初开始的为了钱财杀人变成了后来纯粹的变态杀人,为什么剧中没有交代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他的这种心理的变态?就草草结尾了。 有同感的吗?还是我有些强迫症[捂脸][捂脸][捂脸] 最后,向所有的公安干警致敬![赞][鼓掌][比心]
花钱买了一个不错的商品,然后发评论感谢卖家。怪怪的,这有啥感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