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女子38岁任派出所副所长、45岁任车管所所长,53岁因受贿罪获刑。可刑满释放后,女子想要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社保局以累计才缴费99个月为由拒绝。但女子不服并以其为单位工作了33年、已经受过刑罚为由,告上法庭。
(来源: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张某出生1965年。1985年时参加工作。2003年,38岁的张某当上了派出所的副所长。可才当了3个月的副所长,张某就被上级主管部门调到交警队当科员。
但张某很有能力,在交警队工作7年不到。2010年1月,就当上了车管所正所长。
可当上了车管所的正所长后,张某却违背初心,并于2018年因受贿罪获刑。
2019年1月,张某的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年2月份,张某刑满释放。
2024年1月,张某到社保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可经核算后发现,张某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开始日期为2014年10月,截止到2023年12月,累计才缴费99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据此,社保局以张某累计未满15年(180个月)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张某不服,并将社保局告上法庭。
一审认为: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1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
因此,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处分的张某,其服刑前未实际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参加工作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经查,张某实际缴费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因此,社保局决定扣除其视同缴费年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故张某缴费不足15年,社保局认为其不符退休条件不予办理退休,并无不当。
张某上诉时认为:
第一,《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第1条规定,作为公职人员时其工作时间的计算为工作年限,作为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等人员其工作时间为一般工龄。
虽然其于2018年被判刑,但并不能否认其为国家、社会提供劳动的工作时间,退出公职队伍后,其工作时间也应计算为一般工龄。张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执行。
因此,张某2014年10月前未参保系其属于公职人员体系,属于视同缴费部分人群,应视为由工作单位为其缴纳基础养老金。其工龄计算应当为其一般工龄部分33年加上灵活就业的3年10个月,一共为36年10个月。其缴纳社保的时间应当从其1985年8月起的基本养老账户加上2014年10月起的个人养老账户部分。
第二,社保局的决定,意味着一旦犯罪,不仅承担刑罚责任,而且丧失以前劳动积蓄的养老权利,不能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基本养老条件。这不仅有违刑法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理精神。
二审认为:
首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我国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均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才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因此,2015年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之前,张某的养老待遇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养老保险及视同缴费部分是基于其公务员特定身份获得的,一旦公务员因受刑事处罚而被开除,就不再是公务员身份,工龄无法连续计算,之前视同缴费年限应当作废。
基于此,张某2014年10月份之前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其次,2019年7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93号建议的答复》明确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之前和服刑之后,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按规定应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2014年后由张某个人与单位共同支付的部分是“实际缴费”,实际缴费年限根据上述规定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因此,张某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开始日期为2014年10月,截止到2023年12月,张某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故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社保局的行政行为并无不当。
综上,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了罪还想正常享受?
对贪污和犯罪的人决不给退休金是对的
这点挺好的,对国家企事业人员利用职务犯罪就应该这样,相信全国人民都会支持。
二审有点儿奇怪,2018年丧失公务员身份,那也是2018年之后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啊,2014年之前妥妥的公务员啊。这个判罚的法律解释存在问题。
她是行政机关公务员身份,行政机关2014年10月1日开始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之前的工作时间退休时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她被判刑开除公职了未实际缴费的工作时间就不能计为视同缴费年限。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
以前算白干了[吐舌头笑]
对贪污和犯罪的人决不给退休金是对的
判刑后重新做人,以前的所有绩效都为零,刑满释放后才重新生活,交社保为准,不能享受退休金生活福利
视同缴纳,实际是你没有缴纳,是国家财政替你缴纳。你犯罪被判刑,国家替你缴纳的部分自然就取消了,难道你一边犯着罪国家还要给你交着钱吗?不可能的!
意思就是说我收的钱都交完了,以后要靠退休金生活了
鸡蛋硬刚石头,有赢的可能?
收的钱还不够用?给你们看的我钱都交完了要靠退休金生活了
都判刑了公职都被开了,还退休个屁啊,
这么一说,只要是服刑前缴费不足15年的,都不能拿退休金了。
竹蓝打水一场空,既然选择公务员就不去贪污受贿,如若犯罪一切归零,这不给怪别人!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内务部?
法条释义不清。犯罪判刑时若己同时作经济惩罚,原先个人缴了的应退回,若个人没缴就不能退(公务员存在没缴的情况),通常附加罚款不针对养老部分,这个可能是另有规定。
可以一次性补缴或者逐年补缴,看当地政策
退掉原来交纳的三年多的社保就,然后再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湖北省可以一次性缴纳十二万后,可以领取一千元,不致于饿死![滑稽笑]
犯罪分子还想占便宜同时子孙三代都不许入公务员的门。
这样说来,所有公务事业员2030年前退休的都不能享社保,因为他们不够20年,因为个人自缴都是从2014年开始的,这个bug能为社保局省很多钱,善
吃白食的天花板
视同缴费年限不算有点不讲理
这种人就不能给他国家交的退休金!
进去的是旧人,出来的是新人,新人不能承继旧人的,得重新开始!
应该聘请深圳法学院的王教授试试。
心里有点痛快了
一码归一码!刑事处罚她已经承受过了,她处罚前正常工作的合法劳动收益,没有任何借口予以作废!这不成了好坏不分,株连九族式的处罚了吗[晕]
国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犯罪被开除的,视同工龄归0。
坏女人老了还是这么坏[点踩][点踩][点踩]
作为公务人员,公职人员犯法,特别是利用职务犯罪,本来就应该取缔所有的退休待遇,这个规定应该立法,让所有的公务人员,公职人员想贪,不敢贪
之前工作不扣社保,后面单位个人交了社保钱也不一定到社保局,单位扣下了,
该案犯在职期间要么家里在当地有关系背景,要么就是肯花钱攀关系之辈。
个人感觉有点二次处罚的味道
2014年以前退休属财政发退休金,个人不交社保。一旦退休前被开除,其退休金取消。所以不能似为交费。
国家应立法,凡违规判罪的公职人员,必须取消退休一切待遇!!
哪里,我88年参加工作,镇国企,03年倒闭,我们这退休的前面工龄都算
判的有问题
2014年前公务员确实不实际缴费,只能算做视同缴费,但因为犯法丧失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如果视为一般工作人员就没有视同缴费待遇了
存款还有多少
身为国家栋梁一一公职人员,知错犯错,辜负了组织的培养人民期望,应该罪加一等,取消一切待遇!
才判了两年,还不知足?
该啊
判刑还想要社保?应该要出来重新交
15年到23年缴的这部分钱怎么处理呢?
这件事感觉没毛病 。。任职期间坑害了多少无辜家庭。。
贪污?直接枪毙就没这些事了!
厉害啊,派出所副所长就当车管所所长啦,真的很厉害👍
想的美
受馈罪两年不到就出来了?
张某臭不要脸!
支持判决
一般工龄是什么意思啊?
活该!!!
不差钱啊,就是整事呢。
有什么日头的!
交的时间不够长,那退休金应该是谁的
劳改犯在狱中参加劳动也有社保
没地养老,只好再回监狱去了!
法院的意思是:只要实际缴费时间大于可退休缴费年限,出狱后就可以办理退休
犯了法,还想要退休待遇?看来想钱想利益确实想疯了,怪不得有今天!
利用职务犯罪的一律不得享受任何待遇,服完刑出来,你就一普通百姓
之前无社保前可视同缴费
职务犯罪按道理就不应该再享受待遇,因为利用职务给自己牟利
犯了事的一律取消养老金
这才是收益同惩罚成正比,你既然贪了,就不用拿国家补贴了。
枪毙算了
判了刑工龄作废,这是五六十年代就规定了的
多去学学党员和公务员相关法规和处分条例
以前是固定工的,被判刑,开除后,视同缴费年限就作废了。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没有对与错。各位网友要明白这个道理
空账户运行,一直没实际交费
犯罪人员必须清零,不管你职务高低
国家教育大家 不能随便作奸犯科!!!
14年之后参加工作的如何震慑呢?
这娘们想的太天真了!还想通吃!
她是不是就是敌人了
不是说判刑了就没有养老金了吗?
一切归零
都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了还社保?
应该这样只要开除队伍就不能享受退休金!
哪来的2014年才开始买社保?
我记得判实形后就剥夺社保了。
打罪了开除了!你还准备正常退休?你打罪打傻了吧?
支持社保,她犯罪时为什么不想想?还想按公务员退休?
如果没犯事,那正常到年龄该退休的退休,犯事了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以前的肯定得作废,按她出来以后自己交的时间计算,驳回没毛病
双开了 你还哔哔叭叭个啥
这货可能还有隐情,罪交代完了没有,很有可能有隐匿财产,数额应该远大于养老金,这种情况还怎么办退?你就不能补足了?而她不愿意补,算了,你懂的。
还好意思要社会保险,贪污犯枪毙都不为过
应该严格规定公职人员犯罪的,一切福利待遇作废!这也是打击公职人员犯罪的一种手段
又是一个80后,女的
还有脸上告法庭?
33年干了多少贪污枉法的事???
探鱼的就够花了吧
没杀你,你祖上算烧高香了,还想社保
取消退休待遇才对啊
犯了罪,所有的社保清零,这就是代价。
我之前在公园听两个退休老头讲,判缓刑的退休金是可以保住的。
犯罪还能养老,踏马的脸真大
腐败分子一律没有退休待遇!!!!!
前面的都讲的太复杂,其本质就是她失去了公务员身份,被除名了,所以没有了身份就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正常离职的并不是被除名,所以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