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到某高档小区找朋友,散步时发现一栋别墅正在装修,男子没经允许进了房主家的小院。他发现别墅内没人,就直接进到一楼的阳光房,没想到一脚踏空,掉进了负一层的地下室,当场昏迷。男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12万多元,事后,男子将物业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案例来自:极目新闻)
“张先生,你快回来一趟,有人从你家别墅一楼摔进地下室受伤了。”
张健正在谈生意,突然接到小区保安打来的电话,有人从他家一楼的通风天井,摔到负一楼的地下室了。
张健吓了一跳,赶紧问了一下人怎么样了,保安说人已经从地下车库走出来了。
张健以为人没事就好,没太在意,他委托保安去看了一下,保安称现场有血迹。
张健因不能及时赶过来,就给了保安几百块钱,让他帮忙清理一下。
毕竟正在装修的新房,还没住人就见血,是很晦气的事,做生意的人比较讲究这些。
然而,令张健万万没想到,过了很长时间,那个摔伤的人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
张健家的别墅在一个高档小区,家里需要装修,他因为做生意无暇顾及,就委托了装修公司负责。
装修工人每天通过小院的大门,进入别墅内干活,下午收工后将大门关闭,但没有上锁。
事发当天下午5点多,装修工人关闭别墅的大门已经下班走了。
纪标有个朋友在小区租房,那天他到小区来找朋友玩,在朋友家待的无聊,出来散步。
小区风景怡人,纪标越溜达越远,走到了张健家的别墅旁。
他透过围墙,看到这家正在装修,他突发好奇,想进去看看。
他走到在大门跟前,发现大门没上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纪标四下瞅了瞅,小院里一个人也没有,他直接走了进去。
围着院子转了一圈,他发现真的没人,看到小院里装了一个阳光房,直接走了进去。
阳光房里面还没装修,通往负一楼地下室的楼梯还没装,形成了一个天井。
纪标对里面不熟悉,他在房间里四处转悠,没想到一脚踏空。直接从一楼摔下了负一层的地下室。
这一下摔的很严重,纪标直接被摔昏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醒过来,地下室里黑咕隆咚,他大喊救命,但没人听见。
纪标忍着痛,一瘸一拐的摸索着,从地下室的门出来到了地下车库,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后送往医院救治。
纪标经过多家医院的治疗,住了老长时间的院,总共花费了12万多元才恢复过来。
事后,纪标认为,自己受伤的原因,是张健家在装修时,施工现场未设置任何围挡及警示标志。
才导致自己从一楼阳光房施工处,摔到负一楼地下室,对此,物业也有责任。
纪标到物业处要求提供张建的电话,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无权提供业主的私人电话。
不久,纪标把张建和物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6万余元。
物业认为,纪标是以探访亲友名义进入小区的,他私自进入业主家的别墅物业并不知道。
纪标摔伤属于个人行为,与物业无关,物业不应赔偿。
张健更冤,自家的别墅还没住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很不吉利,按说自己应该找纪标赔偿才对。
再说,别墅属于私人领域,纪标在没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摔伤的。
自己没有追究,那是自己宽容,纪标要求赔偿,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该如何定性呢?
1、纪标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正在装修的别墅,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别墅属于私人领域,虽然大门未锁,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可以随意进入。
纪标擅自进入私人领域,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有一定的预见和防范义务。
纪标出于好奇进入,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房主家的别墅,并非公共场所,纪标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房主的责任相对较轻。
张健在装修过程中,没在阳光房的天井处,设立明显的提示标识,存在一定的疏忽。
但这一疏忽,并非导致纪标受伤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装修工人下班时,未锁小院大门,同样存在一定疏忽,但纪标擅自进入,并非大门未锁导致的必然结果。
而且,房主对于纪标擅自进入其别墅并受伤,难以预见和控制,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3、纪标擅自闯入他人别墅摔伤,房主和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如果物业在小区的管理规定中,设置有明确禁止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区域的条款,
并且在日常管理中尽到了巡逻、监管等职责,那么物业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物业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纪标擅自进入他人别墅,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纪标擅自进入他人别墅的行为,是导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纪标应承担主要责任。
目前,法院正在组织三方进行调解。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这™ 小偷趁主人不在进屋行窃摔伤也要赔?
不作不死,私自闯入,他人住宅,还法院告人,真不是东西
奇奇怪怪的!公共场所才会设置警示标志。谁会在自己家添标语:装修重地,闲人免进?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明显就是进去偷东西的,偷鸡不成,受了伤。不甘心,又去告人家,无耻之极!
你到某地大山里野游坠崖摔伤。是否可以因没设置警示标志告当地政府?你看谁家里装修还在室内到处张贴警示标志?你在哪个小区看到物业设置“禁止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的标志?不是每个成年人都是二傻子,身后需要跟着个监护的爹来随时提醒保护。
人家的家里,咋搞还要告知外人吗?何况,你进去究竟干嘛去了?不说是小偷就不错了。
这个是真怪不得物业,难道要物业列一个牌不允许进入别人家?应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私闯民宅
以后装修得小心了,这可能会成为碰瓷的新招式,看谁家装修,趁人不注意时溜进去,然后躺地上讹钱
还好是苏州 要是南京真不知道会怎么判
有啥可调解的?成年人就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偿,绝不能惯着这种毛病
这是小偷吧
怎么没摔死!自己没事找事!一看就平时偷摸的人,人家门没上锁自己随便进还有理了!社会渣子一个!
能讹一点是一点
不是去偷东西吧…
这在美国,未经允许进入别人的住宅,可以开枪
有家人要扒房重建,一拾荒老头竟然去未倒的一面墙下撬钢筋,结果墙倒人死,老头家人把房主告到法院,法院判赔十几万,房主不服:我家扒房子既设警戒线又设路障,是老头私自进入现场,现在人死了,我建新房本来是大喜事现在变成丧事,我去找谁评理,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看看能判处又一个奇葩案件吗
不就是小偷偷东西摔伤了吗。
现在有些人已经把不要脸发挥到极致。
业主应赔,业主没有标识外人未经充许,不可进入!
自找的活该
非法入侵
擅闯民宅,真是被玩坏了,业主应该直接报警抓人就行了
怎么没摔死????
一个女人在洗澡,但是大门(注意是大门)没有关好,有个小偷进来后发现了浴室里有女人洗澡,就撞开浴室门冲了进来,想强奸女人,结果一激动,心脏病发作过去了,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房主和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可以反高有人未经允许,擅自闯入私人财院,造成有人跌落受伤,造成巨额损失,由被告人承担这些损失
这装修的沙比,说有人偷电线直接报警都比这强……
竟然还组织三方调解?是不是以后小偷因为身手不够敏捷,进屋摔伤了都属于工伤?
有枣没枣都要打一杆子,枣树招谁惹谁了[捂脸哭]
多少给一点
小偷?
他说是参观就是参观,我还怀疑他进来偷东西的呢
如果是真的,擅闯民宅,应该判刑。
假如是孩子,房主可以人道主义名议出点钱,成人就有自己负,
屋主应该反诉他,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儿童的话支持赔钱,成年人的话得赔房屋损失费,毕竟新房就见血了
不但不用赔,还要把他的名字在通报、发新闻时不用“某”来代替。(说明年龄身高,免得有同名同姓的误伤)
无论有没有落锁,所有人应该见门止步,擅自入内受伤只能责任自负,至于物管公司是不可能每个访客配一陪同随行,更不可能每个业主门前配一门岗,因为多少钱办多少事。
这故事似乎是作者编的。
没有契约关系,而且不是公共场合,赔个毛线…
我先报警非法侵入
偷鸡不成蚀把米
就是一个进来偷东西的贼,直接打断手赶出去
麻痹
飞来横祸,风水被破坏了吧?[捂脸哭]
全是纪标的责任,没有房主物业的同意进入私人领地属于小偷行为,在偷盗过程中跌伤是自己的错,他人不负责,相反还要赔偿房主的新房污染费、清洗费。物业不承担小偷的费用,要赔偿房主清洗费和监管不到位的费用。房主不要赔偿他们的费用,还要收到他们的赔偿费。
人家的新房还没入住就成凶宅了,卖都卖不掉了。这家应该起诉死者,赔偿损失
擅自闯入他人家中,有偷东西的嫌疑,法律不保护非法。
我家水缸也要立一警告标志:水深请勿游泳
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