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老太瞒着其他3个儿女,将唯一的房子给了二儿子,1年后,老太反悔想要回房子,原因竟是,她怪二儿子和女朋友大年三十躲房间看电视,丢下她一人坐外面,备受冷落,老太告到法院,要求过户,二儿子一个举动,让所有人意外!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李桂兰已经92高龄了,她有5个儿女,最小的儿子已经去世了,后来,在老伴去世后,她一直跟着二儿子陈文彬生活。
陈文彬也年近古稀,多年前,他和妻子离婚了,净身出户后,他就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照顾母亲也比较多。
陈文彬的兄弟姐妹中,还有一个大哥,不过,大哥家住在上海,只有一个女儿,而陈文彬家却生了一个儿子。
李桂兰思想比较传统,有了孙子那陈家的家底儿,都得给孙子承受。
李桂兰跟二儿子说:陈家的东西要归陈家,以后你给我养老送终。
陈文彬看母亲这么重视自己,一想到自己也有了孙子,就答应了。
2023年10月份,李桂兰瞒着其他3个儿女,偷偷将自己唯一的房子过户给了陈文彬。
一年后,陈文彬找了一个女朋友,两人情投意合,几乎形影不离。
也许是,陈文彬忙着谈恋爱,忽视了母亲的感受。
李桂兰总觉得儿子冷落了自己,看着儿子和他女朋友有说有笑的,自己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就来气。
更让李桂兰无法忍受的是,儿子的女朋友不理她,这让她心里十分不爽。
大年三十的时候,陈文彬和女朋友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电视,不时的传来两人聊天的声音。
李桂兰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眼泪含在眼圈,本该阖家团圆的日子里,自己却一个人,儿子都不陪,她心里非常难受,又倍感孤独。
此时,感到备受冷落的李桂兰,心里非常后悔因为自己的偏心,导致其他三个孩子都不回来看自己了。
然而,没过多久,李桂兰因为琐事和二儿子吵架了,情急之下,她张口就让他把房子还给自己。
不料,陈文彬说:当初是你自己说的,陈家的东西要归陈家,我不可能把房子还给你。
李桂兰气的大哭,指着二儿子骂他,你终于暴露了本性,一开始哄着我就是为了房子吧,房子到手了,你就这么对我……
母子俩大吵了一架,闹的不欢而散,这件事的发生,李桂兰也在心里默默的做了一个决定,她要把房子要回来。
于是,李桂兰一纸诉状把陈文彬告上法院,要求将房子过户给自己。
而李桂兰的其他三个儿女知道后,也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庭审。
原来,这套房子不属于李桂兰一人,而其他子女也有份额。
话说当年,李桂兰和丈夫在1994年给最小的儿子买的婚房,可没多久,小儿子去世了。
这套房子过户到了李桂兰老伴名下,后来,老伴去世了,房子又遇上拆迁。
于是,李桂兰拿着拆迁款买了现在这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所以,她后来为了传宗接代把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陈文彬。
李桂兰的其他3个子女表示,他们有继承权,母亲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不能擅自将房子给陈文彬。
1、李桂兰的其他3个子女对该房屋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李桂兰的3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父亲去世后,对父亲留下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但是,案涉房产是李桂兰用拆迁款置换的,登记在自己名下。
如果,3个子女无法证明该房屋是父亲的遗产,那么,他们主张的继承则不成立。
另外,李桂兰丈夫去世20多年了,其他3个子女的主张,也以超过诉讼时效。
2、李桂兰将房子赠与陈文彬,已经办理过户,她还能要回吗?
《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桂兰如果能证明二儿子陈文彬没有履行对她的赡养义务,她有权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但是,本案中,陈文彬已经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李桂兰要求撤销赠与的理由不成立。
3、法院对母子二人进行调解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开始,母子情绪激动,双方都不同意调解。
法院对李桂兰、陈文彬母子二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对他们释明法理,又从亲情方面对他们劝解。
没想到,陈文彬突然走到母亲面前道歉,真诚的说,我心甘情愿把房子还给母亲,她这么大年纪了,只希望母亲保重身体。
李桂兰见儿子表态了,心也软了,母子二人终于解开心结,紧紧拥抱在一起。
随后,李桂兰和陈文彬签了调解协议。
最终,陈文彬陪着母亲李桂兰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二儿子最终选择了母子亲情,其实,他这么做是对的,只要老母亲安享晚年,对大家都好。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誓言与谎言傻傻分不清楚
这老太太也是真不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