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想死在学校里面!”山东济南,一家长发现自己女儿的校服上面全是针孔,掀开衣服一看傻眼了,发现女儿大腿上竟然密密麻麻面全是小洞,足足被扎了200多针!霸凌男孩使用的是铁锥子,长度大约有7~8厘米!家长:男生家有背景! “我本来想死在我的学校里面,我真的特别特别的疼!”到底是经历了怎样的惨绝人寰,六年级的悦悦如此“轻生”。 很明显,悦悦遭受了校园霸凌,但更令人心痛的是:知情的老师选择了隐瞒、避重就轻的校方将矛头引到了赔偿上、教体局更是称此事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该霸凌事件在9月9日曝光后,滔天舆论滚滚,但霸凌的人依旧在学校里招摇过市、安然无恙! …… 悦悦母亲出差回来后,发现活泼乐观的女儿如同变了个人,经常默默寡欢,不明就里的母亲还以为是悦悦的学业繁忙。 直到一天放学后,她看到悦悦的校服上满是针孔,其中裤子上的针孔密密麻麻,母亲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就要掀开悦悦的衣服,但悦悦下意识拦住了。 母亲知道女儿出事了,轻声安慰后悦悦“哇”地一下大哭了起来,母亲掀开衣服后看到悦悦的后背、腰部有针孔小洞,其中腿部的针孔密密麻麻,心如刀绞的母亲仔细数了一下,足足218个小洞! 母亲愧疚不已,长期忙于工作忽略了孩子,而在悦悦的叙述下,母亲知道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班里的转校生、秦寿。 秦寿之所以转校,便是因为在那个学校无法无天,霸凌同学、打断胳膊、腿更是家常便饭,鉴于秦寿父亲认识校长的缘故,秦寿转到了悦悦的班上、并和悦悦同桌。 秦寿在班里一派大哥的姿态,时不时欺凌同学,甚至扬言:“敢告诉家长我整 S 你!”这其中数悦悦被霸凌的最狠,除了秦寿,他还拉着三五狐朋狗友共同霸凌悦悦。 吃橡皮渣、掌掴、喝化学液体等等,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伙人竟然拿着长达8厘米左右的锥子直接完整刺进了悦悦体内、后背、腰部、腿部,而腿部密密麻麻的针眼直接导致了悦悦腿部肌肉的坏死。 而秦寿一伙人扬言:“以此为乐!” 令人震惊的是,这一切班主任竟然是知情的,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秦寿家长,让其约束孩子,但家长不以为意,而后告知悦悦自己去医务室处理,最后才告知了悦悦的母亲。 因秦寿家中有背景,悦悦的母亲上诉无门,她的最基本诉求:开除秦寿,却被校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扯到了赔偿一年学杂费上面。 秦寿则依然在学校招摇过市,只是和悦悦换了个班级。 在悦悦母亲报警期间,教体局与派出所更是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经过数日的调查,结论是:证据不足,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悦悦母亲愤恨无比,联系了记者,曝光到了网上。
这叫霸凌?这叫故意伤害
凡是学校发生所谓的“霸凌”事件,都要以“故意伤害他人处理”,根据伤害程度按刑法惩处,达不到刑处年龄,由其监护人承担刑事责任。
禽兽不如
笨蛋,直接曝光它父母工作单位和职位
真的,这些人怎么那么凶残?这一点我搞不懂,也就是说叫我的话,可能是永远都做不出来……当然,如果对方是有国仇家恨的那一种,也有可能,但是普通的争吵或者是较大的争吵,我们也不敢这么下手啊,因为我知道那要承担法律责任坐牢的。我的思考方式跟别人的不同:做任何不了解的事情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事违不违法!
直接把这小子送殡仪馆
这种锥子制衣厂用的多,应该是没啥背景的,不处理就买个猪皮扎子给小孩,抓住那个小孩叫你家小孩使劲扎,扎到满意为止,不然小孩以后要社恐
校园霸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文中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就要按故意伤害法律规定处理了。轻微的(例如推搡等)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有一些(如把别人牙打掉一个等,不构成刑法处罚)则需要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处罚,再则如果有严重的(如把别人肋骨打断两根)则直接走刑法处罚!不要用“霸凌”这个概念性的词语替代法律!
这个禽兽不配拥有秦寿这个名字
这叫犯罪!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以牙还牙。家长不用考虑其它的,还回去就行了!
我就不明白,女生为什么不告诉老师和家长或者报警,扎的时候不疼么?她不喊么?
我思想比较极端,我是她老爸会怎么办,既然都不好过,那都别过了呗,对吧。
所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恶意欺负她人的,校园霸凌,轻度(打架斗殴)的学生家长赔偿5百/一个白掌,1千/一个脚。中度的(用刀威胁并且划伤)未缝针线1万(刀),重度的(伤口缝针)10万(一个伤口),针孔(1万一个孔),其它侮辱方式,比如撒尿,吐痰,泼墨水之类的,根据情况判100~100万。出了赔偿学生可以不坐牢,赔偿不起的直接坐牢到18岁死刑,死刑的作用是杀鸡儆猴。
少年劳动教养所很有必要
禽兽!这名字是对的!
霸凌的就不能使其长大,不然长大后还有更多受害人
到底是不是真的?太气愤了,为什么网络没有发酵?
伴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青少年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年龄越来越小,心智越来越成熟,是时候讨论一下恢复少管所和量刑标准了
若有霸凌,不予处理,反击霸凌,严厉打击
此事应先追究家长及学校领导责任,要处理校霸,先要处理校霸的保护伞才成,不然不可能。
好吓人
我搞不明白为什么霸凌、家暴不能定义为故意伤害或者蓄意谋杀?
直接网上曝光,让他无处容身。
社会渣渣越来越多。。。
坏人必须严惩!假如社会上坏人基本灭绝,就很少有人被伤害了
顶起来,好好查一下!
我上学期间霸凌同学的那些人,一个都没跑,都让公安机关打击过,最多的一个判了16年。小时候是坏种,没有让公安机关教育过、那就一直是坏种!
买车,买500万保险
这个秦寿不该为人,他父母也不配为人,真是禽兽!
都是未成年人,都是一条命
应该恢复少管所
一看就是ai 小作文 为了博取眼球
校长私生子
人如其名
有背景!
[大哭][大哭][大哭]
做父母的要有骨气,一刀砍了他,包括他知情老师。猪狗不如的老师。
还回来啊,怕啥!他家敢出头,不知道啥叫匹夫之怒吗!
以后在社会上就是一害!
杀
家长真细心,布料衣服上都发现了针孔,厉害[点赞]
只有靠她爸爸出手了!
秦寿,不就是禽兽吗,还真的有人如其名的哦。
我女儿一上幼儿园就跟她说要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都跟父母老师说,现在大三了,她在小学中学期间成绩中下,但所谓的霸凌决不在她身上,她跟同学说我爸妈不可能眼睁睁看我被欺负的!
必须严惩不贷!
他用锥子,我就敢用刀子
禽兽?这个名字起得,家里真有文化
这样学校应该关闭,校长应该撤职
把校长扎218个孔试试
严查一下后面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是我我肯定要让那些动小孩的人后悔生出来
这还不报警?开除有个P用,这不坐牢天理难容!
比这个更坑人的也有,只是不能说。人家能轻松摆平,不服不行!
是不是编的?现在网络真假难辨
妈呦要是我不把这瓜娃子打个死去活来不是人
他是真禽兽!
孩子爸爸呢,办了它啊
把这王八蛋拉去枪毙
禽兽不如
去灭它一本
让你女儿赶快去学武术,砸锅卖铁也要学,然后报此仇
对少年恶魔该大力打击
这种小孩的父母应该是死刑
故意伤害
下结论的,全部他妈的去踩缝纫机!
制造意外
这人渣生下渣崽,要是我女儿被这样欺凌我废他一条腿。
校长全责。
如果是悦悦的爸爸,会不会先宰了这个禽兽,随便连带学校几个?
处理学校领导、教育局和派出所调查人员。故意伤害他人的学生送少管所。
丢济南的脸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是法律出了问题,为什么未成年犯罪不能判刑,这种人牢底坐穿应该
能不能认真编啊,叫秦寿都来了,怎么不直接叫禽兽呢
像这种事上诉无门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事情搞大,直接找到霸凌的那个小孩打断他的腿,最多就是坐两三年牢呗,也有可能赔点钱了事,但是他以后绝对不敢再欺负别人[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其实把这个男孩抓起来,骨头一根根慢慢敲断知道了别人的痛苦也就不会再那样霸凌了
应该有机会🤔让禽兽的胳膊腿全部粉碎性骨折!还不知谁干的。
我女儿刚上一年级就被她男同学欺负,我立马在班级群向他父母问责了,他父母还觉得我应该私下说,不应该在班级群里说,搞得他们没面子。我就是故意在班级群说的,看他们以后哪个还敢欺负我娃
不是大家极端,是因为引起了公愤,代表受害者及其家长建议:砍掉这恶棍少年的四肢,让它像真正的动物一样混吃等死……少一个恶魔,多一群良人……
真的是禽兽不如啊
俄国一文豪说过:当你无路可走时,记住还有一条路——违F。
真的是禽兽!
父母没有背景,那么也没有力气吗?窝囊废到哪都会被欺负,作为小孩的父母,不敢作为,才是懦弱,
以牙还牙
可以啊,既然不是霸凌,女孩爸爸找几个小伙子天天给这秦寿扎上几十针,让他快活快活!
除掉凌霸才是主要的,不然这个人长大了也是无法无天。
这种孩子心理就变态,长大也是费材
如果女孩是我女儿,我一定会废了哪个男禽兽同学,让他百倍体验!!
咬也要咬块肉下来,这是生死仇人
就地击杀!
我就想问学校领导明明知情而不上报算不算违法。
有些孩子是真坏,这些坏孩子背后一定有一家坏人。
既然是曝光那就具体到学校吧
她父亲应该反扎回去
曝光霸凌者家长
把这个坏种凌迟
真是个禽兽啊
家长也是窝囊废,他敢整s你女儿,你有啥不敢的 ?
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