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在宾馆餐厅吃午餐,看见菜单上菊黄河鲀鱼每条358元,男子点了11条,现场吃掉1条,剩下10条打包,晚餐时男子又来,说朋友聚餐,再次购买10条,两次共买21条,合计支付餐厅7518元,随后,男子告到法院,说宾馆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要求宾馆退1赔10,赔偿他75180元,法院这样判了!
(来自: 新京报)
高辉偶然听人说起,一家宾馆的餐厅推出了罕见的菊黄河鲀鱼,据说河鲀鱼味道极为鲜美,这让他顿时心里生起了好奇。
到了午餐时间,高辉特意来到了传说中的宾馆餐厅,一进去大门,他发现餐厅装修典雅,不但有淡淡的茶香,还有各种食物的美味。
他忍不住想流口水,一早上的忙碌,已经令他饥肠辘辘,他翻开菜单,目光立刻被“菊黄”二字吸引。
菊黄河鲀鱼明码标价,358元一条,价格昂贵,但是高辉并没有考虑价格,他最喜欢尝鲜,对于各种稀罕的美食,毫无抵抗之力。
他毫不犹豫地点了11条,刚端上桌,他就忍不住吃了一条,他细细的品尝,鱼肉细嫩滑口,确实与众不同,名不虚传,异常的美味。
他吃完一条之后,挥手叫来服务员,要求将剩下的10条打包带走,他说想和自己的家人共享,这是难得一见的美味。
餐厅看这位客人,出手阔绰,对他十分留意,毕竟能一下点这么多条河鲀鱼的客人十分少见。
到了晚餐的时间,高辉再次踏入这家餐厅,他径直走向服务员,说中午的10条河鲀鱼根本不够分。
他说自己又邀请了朋友聚餐,来的人已经超出了预算,但他不想让大家失望,希望每位客人都能品尝到河鲀鱼独特的味道。
于是他又买走了10条,依旧要求打包带走,服务员微笑着点头,服务十分的周到,很快就为他准备好了打包的盒子。
可是餐厅万万没有想到,高辉扭头就向市监部门进行了举报,说这家宾馆的餐厅销售明令禁止的食品。
工作人员立刻到现场调查,经过鉴定,这家宾馆餐厅加工的“菊黄河鲀鱼”,并不属于gj有条件开放养殖经营的品种。
工作人员还发现,宾馆在加工河鲀鱼过程中,未按规定,只保留可食用部位,因此,宾馆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市监部门最终认定,这家宾馆擅自养殖河鲀鱼,并做成菜品售卖给顾客。
宾馆在处理制作河豚鱼时,也没有按照规定,去除不安全部位,只留下肉和皮等可食用部分。
宾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市监部门对宾馆作出了处罚决定:
罚款100000元、没收7518元的违法所得,并责令改正。
高辉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告上法庭,要求宾馆退还21条河鲀鱼的价款7518元,并向自己支付10倍的赔偿金额75180元。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高辉认为,宾馆销售菊黄河鲀鱼,不符合gj食品安全标准,侵害了消费者利益,按照规定,应该支付给自己10倍的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该条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含有剧毒的河鲀鱼:河鲀鱼含有剧毒物质,一旦误食,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导致死亡。
因此,gj明令禁止其流入市场,任何形式的河鲀鱼经营行为都是违法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因此,高辉认为,宾馆不但要返还自己购买21条河鲀鱼的7518元,还应该10倍赔偿,支付自己75180元。
2、餐馆认为,高辉一天之内购买了21条河鲀鱼,不符合正常需要,不属于正常消费。
餐馆还说,他们发现,高辉曾经发生过多次诉讼,都是要求经营者赔偿10倍,高辉这一举动,根本就不是正常消费者的行为。
3、法院的判决。
法院认为,宾馆违反食品安全法,对高辉造成了侵害,应返还高辉购买河鲀鱼的7518元。并酌情在合理消费范围内做出10倍的赔偿。
一,宾馆违法经营,应退还高辉购鱼款。
宾馆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宾馆应返还高辉买河鲀鱼时支付给宾馆的7518元。
二、高辉明知宾馆销售河鲀鱼不符标准,还在一天之内购买了21条河鲀鱼,超出正常消费。
《最高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
法院依据常理,高辉作为消费者,明知到宾馆销售的菊黄河鲀鱼存在问题。
但他仍然大量购买,一天之内就购买了21条,远超出正常合理消费,可视为非正常消费。
最终,法院判决,宾馆返还高辉购买21条河鲀鱼的款项7518元,并在合理消费内支持高辉要求的10倍赔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无良无德无品的🐤人,又馋又贪!建议所有歺厅酒楼包括快攴店封杀他个垃圾
虽然我不会这么做,但我支持这位,虽然他目的是为了谋利,但商家有过错在先,这样的人如果多几个,能够有效减少商家违规行为
这样的人,应该早死, 正直的人当场可以报警的,为了利益而故意得赔偿
这种人迟早的会被弄了扔垃圾场的
被害者有罪论
养殖河豚没有毒。河北省十大名产就包括曹妃甸河豚
河豚本无毒,毒素来自于食物,人工养殖的河豚无毒,可放心食用
太坏
这种事干多了,就怕哪次有命赚,没命花,风险挺大的。
支持 这位英雄
小人!无赖
这货太坏,将来肯定没有好下场。
缺德
这是个玩手段的人渣,迟早会被人打死
确实是个坏人,心术不正
菊黄河豚鱼358一条,比市场价便宜不少,感觉是假冒伪劣[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这样的垃圾必须给个教训
流氓与奸商打架,谁有理?
违法经营,应该吊销营业执照,可是竟然只罚了款,也没有要求经营者提供书面保证书或合法经营书?
牛逼,这也敢吃,做不好真的会死
食品卫生方面的打假,怎么做都不过分!对于出售不合格食品就应该罚,罚到他倾家荡产!
知假买假,所以假的可以任意卖,我买了东西很久发现是假的又找谁说理去,证据又消失了
现阶段应支持这种专业打假人。
在合理范围内支持,那到底赔了多少钱?法院不是应该给个明确的数字吗?
职业打假人,存在争议
出门保险买高点,哪天被精神病刺了有保险赔。
是主观犯罪还是客观犯罪
所谓的打假人
错了的餐馆碰上了心术不正的坏人
恶人还须恶人磨!支持十倍罚款
罚款应该给举报人
小编:该去打螺丝了
这种垃圾就该吃屎!
胆大心细
这种人出门会不会被打死
和仅退款有啥区别呢
有法必须依法办理
请教一下,河豚鱼也是河鲀鱼?
狗屎判决。
珂珂,真是奇葩
我们这的餐馆就卖河豚鱼,怎么不让做呢。
信你个毛!下次编娃娃鱼!
编继续编。
你不违法就不会给别人钻空子了
忙活办天,先替市监局忙了!
法院法官都是文盲吗?判决乱七八糟?不知道是法官还是小编要被人乱棍打死
现在这样的赖人多了去了
渣男给作了,腿打拆,
没看明白,法院既然认为属于非正常消费,但是又判定全额退款和赔偿,不矛盾吗?
又馋又贪又坏,属于畜生一类!
这是什么人?太坏
这明显是故意敲竹杠的
大葱韭菜是好东西,吃多了虚火上扬!最后影响大脑
在国外就是要发的他倾家荡产
吃的第1条可获得10倍赔偿,是正常消费,其余不支持
判的也不合法,执法部门不下去检查,有人发现问题了,这样举报也不行吗?这些人都属于违法人员吗?
曲线诈騙手段。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就得多一些专业打假的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非法牟利为目的,
总共赔偿了多少钱?
这种人,早晚腿会被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