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甘肃榆中,一女子被邻居约至一小卖部喝酒,期间,酒桌上的4人,均喝了酒。小卖部的主人因临时有事,先行离开。女子和其他3人继续喝酒。散场以后,其中一人将女子送到家门口,然后离开。岂料,女子醉倒在家门口的机动车道上,50分钟后,一辆汽车经过,将女子碾压,当场死亡。女子丈夫悲痛欲绝,认为和妻子一起喝酒的3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3人告上法庭,索赔90余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夜晚,冯春艳和三位朋友相约在村里的小卖部聚会。这几位女性朋友平日里关系不错,经常聚在一起聊聊天、喝点酒,借此放松心情。这一天,大家各自带了一些小菜,在小卖部的角落里坐了下来。 酒过三巡,气氛渐渐热络起来,冯春艳一边喝酒一边感慨生活的不易:“家里事多,我真是太累了,今天要好好喝一杯!”几位朋友也纷纷附和,举杯畅谈,笑声不断。 随着时间推移,冯春艳的脸渐渐泛红,酒量稍差的她开始说话含糊,但依旧不肯停下。朋友们也并未阻止,反而笑着说:“就今天放松一下,喝吧,不醉不归!” 小卖部的主人因家中临时有事,提前离开了,把场地留给了她们。这让几位朋友更加放松,继续畅饮。不久后,冯春艳的醉意更加明显,站起身时摇摇晃晃,几乎无法自行走动。刘静注意到冯春艳的状态,提议散场:“喝得差不多了,我们先回去吧,别喝太多伤身。” 聚会结束后,刘静主动提出送冯春艳回家。两人家距离不远,刘静搀扶着她慢慢走回去。然而,冯春艳醉得厉害,嘴里不时嘟囔着,脚步踉跄不稳。 到了冯春艳家门口,刘静试图扶她进屋,但冯春艳坚称自己可以,拒绝了刘静的搀扶。无奈之下,刘静只好将她放在家门口的台阶上,叮嘱几句后离开。 然而,刘静离开后不久,冯春艳因醉酒失去意识,踉跄倒向了门口外的机动车道。此时已是深夜,路上几乎无人经过。她静静地躺在路中央,毫无知觉。50分钟后,一辆汽车呼啸而来,司机未能及时发现倒在路上的冯春艳,悲剧就此发生——冯春艳被车辆碾压,当场身亡。 噩耗传到冯春艳的家人那里,她的丈夫高洪伟悲痛欲绝。他无法接受妻子因为一次普通聚会而离开人世,尤其是她醉倒在机动车道上这一点,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他认为,与妻子一起喝酒的三位朋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刘静,作为最后送妻子回家的那个人,显然没有尽到保护责任。 高洪伟愤怒之下,将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0余万元。他表示,三人不仅未能劝阻冯春艳过量饮酒,还未对其醉酒状态进行有效保护,最终导致了这场不可挽回的悲剧。 庭审过程中,三位朋友为自己辩护。她们一致表示,当晚并未强行劝酒,冯春艳是自愿饮酒的,大家都没有逼她喝酒。而刘静则特别强调:“我已经尽了力把她送到家门口,还叮嘱她注意安全,我怎么可能想到她会倒在路上?” 案件进入深入审理后,法院认为,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冯春艳自身醉酒失去意识,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所致。因此,她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也认定,与冯春艳一同饮酒的三位朋友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尤其是刘静作为最后送她回家的人,未确保冯春艳的安全,存在一定过失。 最终,法院判定冯春艳自身承担90%的责任,而三位朋友共同承担10%的责任,按过错大小分担赔偿金。其中,朱波赔偿5.4万余元,罗丽丽赔偿3.2万余元,刘静赔偿2.1万余元。 判决结果一出,村里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毕竟冯春艳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也有人为冯春艳的家人感到惋惜,认为朋友们确实应该更多照顾到她的醉酒状态,悲剧本可以避免。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对饮酒安全的广泛讨论。专家指出,饮酒聚会虽然是常见的社交活动,但酒后责任问题不容忽视。聚会的参与者在饮酒时应互相提醒、适度饮酒,同时特别注意醉酒者的安全,尽量陪伴醉酒者安全到家。酒桌上的“好意”劝酒若不加以控制,极可能演变成不可逆的悲剧。 对于高洪伟来说,这场官司虽然赢了部分赔偿,但却无法挽回妻子的生命。他看着孩子们,内心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我会把他们好好养大,不管多难,都不能再让他们经历这样的痛苦。” 这起案件成为人们反思酒桌文化和安全责任的深刻教训。聚会本是增进感情的方式,但如果缺乏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欢乐,更可能是一场无法弥补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