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我是有限支持。 老师需要有一定的惩戒权,但是进行尺度的限定才是关键。 也就是需要通过惩戒起到教育引导的作用, 又要严防以惩戒的名义对孩子的伤害、侵害。 1、惩戒,如何来的,又是如何消失的? 因为中国传统教育一直有戒尺作为工具, 而且民间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 应该说体罚是有传统基础作为支撑的。 但是,为什么体罚又会被禁止? 我查询了相关法律: 1986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 “禁止体罚学生” ,从法律层面明确禁止了在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 1991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 “禁止体罚”。 1993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 “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强调了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法律责任。 从某种程度上,这是改革开放之后, 受到西方教育理念影响产物, 需要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之类。 这个本来无可厚非, 但是,叠加了计划生育之后, 这个禁止体罚的政策变味了。 因为一胎化,孩子是家长不能承受之重, 尤其在所谓几代单传的家庭, 上下十几口围着孩子转, 从小养成了飞扬跋扈,无限兜底的习惯, 没人管,无限满足, 这样的孩子送到学校,基本就是祸害, 没有底线,无法无天。 学校的管束本来能给他一线生机, 结果,家长不服啊, 有人瞪一眼孩子,一帮家长, 尤其是老家伙都要倚老卖老的拼命, 老师被各种投诉、威胁、撒泼打滚, 谁也不是神仙, 面对这种,只能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由他去吧,说不定N年之后在新闻里能看到。 2、关键不在于惩戒本身,而在于尺度的明晰 实际上,大多数家长还是明事理的, 知道孩子的教育,必须要有一定的惩戒措施。 但,体罚有度,确实非常难界定, 如何有效的达到惩戒目的, 又能够防止惩戒权被滥用、误用、超用, 这是个大问题, 现在社会戾气太重, 难免会有老师,拿着鸡毛当令箭, 把自己对社会的不满, 人生的不易, 发泄到孩子身上。 尤其是一些民营的学校,可能问题更甚。 3、如何保障家长的权利,又限制家长的干扰 家长的权利是维护孩子的正当利益, 防止老师不合理、不合法的惩戒, 这个一方面有赖于学校的管理, 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法律的威慑。 但是,中国这样一个大国, 毕竟什么人都有,确实有那种自己孩子在家里是王, 到了学校也要所有人都围着转的家长, 即使少数,从绝对数量上来说也很庞大, 这些人,动不动投诉、闹事, 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是对法律的一个考验。 很多老师的被投诉,不敢管, 确实跟不扶老太太一样, 是被整怕了。 而且学校一般都是息事宁人的态度, 让老师做出让步和牺牲, 也助长了这些的嚣张气焰。 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谈到真正的教育惩戒权,也就是戒尺的回归。
准确的说,我是有限支持。 老师需要有一定的惩戒权,但是进行尺度的限定才是关键。
镜头带我读
2024-12-04 18: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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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62
屁话连篇,你敢用?什么叫尺度?呵呵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