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一男子去超市途中,看见售楼处宣传1元抽奖活动,男子掏出1元钱,想着碰碰运气,不曾想,竟抽了一套43万的房子,男子心花怒放,赶紧找开发商兑奖,开发商却说,要等楼盖好才能兑奖。男子想着好事多磨,终于,等到楼封顶了,开发商却说奖券过期了,不能兑奖。男子暴怒:这是什么操作,耍人玩吗?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亮了。 男子名叫金儒刚,这天他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超市买菜。途经一个新建楼盘的售楼处时,他被门口热闹的宣传吸引住了。 售楼处门口挂着一条醒目的横幅:“1元抽奖,赢取价值43万元精装房”。金儒刚心想:“反正就1块钱,碰碰运气吧。”于是,金儒刚停好自行车,走到售楼处,掏出一元钱,买了张抽奖券。 抽奖券上印着“1元抽奖,赢取43万元精装房”的字样,金儒刚半信半疑地将抽奖券投进了抽奖箱。 几分钟后,主持人宣布抽奖结果,当金儒刚听到自己的名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金儒刚先生,恭喜你,抽中我们价值43万元的精装房一套!”主持人大声宣布道。 金儒刚愣在原地,直到周围的人纷纷向他道喜,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真的中奖了! “43万啊!这可是我半辈子的积蓄啊!”金儒刚激动得心花怒放。金儒刚中奖后,立刻找到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要求兑奖。 “恭喜你,张先生,不过我们这个活动是有规定的,房子现在还在建,要等楼盖好才能交房。”工作人员解释道。 金儒刚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能理解,毕竟43万的房子,不可能立刻就拿到手。 “好事多磨,我等得起。”金儒刚心想。于是,金儒刚满怀期待地等待着。 时间一天天过去,金儒刚时不时地会打电话到售楼处询问房子的建设进度。 “张先生,您放心,房子正在按计划建设,预计明年就能交房了。”工作人员每次都这样回复。金儒刚虽然心里着急,但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等待。 终于,到了2015年年初,金儒刚接到售楼处的电话,说房子已经封顶了,让他去办理相关手续。金儒刚喜出望外,立刻赶到售楼处。然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因为奖券过期了,所以不能兑奖。 “什么?奖券过期了?你们在开玩笑吧?”金儒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张先生,您看,奖券上写着兑奖期限是2014年12月31日,现在已经过期了。”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奖券复印件,指着上面的日期说道。 金儒刚仔细一看,奖券上确实写着兑奖期限是2014年12月31日。 “这不可能!你们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房子都盖好了,现在才说奖券过期了,这不是耍人玩吗?”金儒刚愤怒地质问道。 “张先生,您别激动,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工作人员解释道。 金儒刚意识到,自己被开发商耍了。他越想越气,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履行兑奖承诺,将房子交付给他,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在法庭上,金儒刚向法官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奖券、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 开发商则辩称,金儒刚的奖券已经过期,他们有权拒绝兑奖。 金儒刚反驳道:“奖券过期是因为开发商一再拖延兑奖时间导致的,之前我多次询问房子的建设进度,他们都说房子正在建设,要等建好了才能兑奖。现在房子建好了,他们却说奖券过期了,这不是耍人玩吗?”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金儒刚还向法院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电话录音中,金儒刚多次询问房子的建设进度,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每次都回复说房子正在按计划建设,让他耐心等待。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金儒刚提供的电话录音足以证明,他并非故意拖延兑奖,而是开发商一再拖延,导致奖券过期。 此外,法院还查明,该抽奖活动是开发商组织的,开发商在组织抽奖活动时,存在管理不善、兑奖不及时等问题,导致金儒刚的奖券过期。因此,法院认定,开发商对奖券过期负有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在10日内,将价值43万元的精装房交付给金儒刚,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金儒刚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天上真的掉馅饼啦?
应该是假的!
白日做梦,梦里啥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