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老人放水被罚,究竟谁之过? 第一, 老人私放暖气水,只为室温 15 度。 在烟台优山美地小区,老人家中暖气不热,朝阳的屋子才 15 度,这大冷天的确实难熬。老人或许是着急,没找热力公司,就自行找师傅放水,也是无奈之举,难道就不能体谅一下老人的苦处? 第二, 热力公司按规罚款,是否太过严苛? 虽说《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不能私自放水,可老人这一放就罚 1400 元,按 50 元/吨算,这收费标准合理吗?热力公司是不是该先反省自己供热为啥不行,上来就罚款,真的合适? 第三, 暖气不热应对之策,谁该来引导? 暖气不热只让找热力公司,可要是他们解决不好呢?老人不懂法私自放水,是不是说明平时相关的引导宣传就没做到位?不能光靠罚款了事,得从根源上解决暖气不热的问题和居民的认知问题吧! 这事儿啊,大家评评理,到底咋整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