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女子带脑瘫儿子坐地铁去做康复,出站时她和儿子共刷一张爱心卡,被工作人员拦下,说是一人一票制,要求女子补一张票。女子解释孩子情况特殊,不能自理,她作为陪护人,地铁站不应让她补票。工作人员听后依旧不让女子走,女子说她已经被刁难过3次了,为什么不能人性化一些?双方僵持不下,女子竟把孩子扔在地铁站,头也不回地走了。
(来源:椒点视频)
李玉把患有脑瘫的孩子独自扔在地铁站,头也不回地走了,留孩子一人坐在轮椅里,无措地看着眼前的人来人往。
她之所以这么做,不是想抛弃孩子,而是在和地铁工作人员置气。
李玉孩子很小时就得了脑瘫,没法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生活,甚至连站立都成了奢望。
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李玉依然坚持带孩子定期去康复。
因为康复费用高昂,李玉平时省吃省喝,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好把钱省出来给孩子康复。
只要孩子有希望好转,她苦点无所谓。
这天,她照常带着孩子坐地铁前往康复中心训练。出站时,她刷了孩子的爱心卡,然后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孩子,一起出了站。
然而,这一幕刚好被不远处的工作人员看到。
工作人员上来拦住了李玉,说地铁站实行一人一票制,她必须补一张票。
李玉一听,十分无奈,她冲工作人员解释,说孩子情况特殊,不能自理,我作为他的陪护人,得时刻跟他在一起。
况且孩子坐着轮椅,我得推着轮椅一起出去,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补票呢?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工作人员听完,表示理解李玉的心情,但规定就是规定,你要是使用孩子的爱心卡出站,那就必须再补一张票。
李玉觉得心里一阵憋屈,觉得自己被故意刁难了。而且,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之前她也被拦过3次,每次,李玉都要费尽口舌解释半天。
一张票虽然没有多少钱,但她觉得地铁站的做法非常没有人情味,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能体谅一下她和孩子呢?
双方争执不下,李玉一气之下,直接把孩子留在了原地,转身就走了。
把孩子自己放在那,李娟心里也很是难受,但她实在太生气了,想通过这种方式和工作人员抗衡。
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也愣住了,他们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不久后,记者赶到现场并联系了李玉,在记者的劝说下,李玉重返地铁,又和工作人员沟通了4个多小时。
她讲述了自己作为脑瘫患儿母亲的艰辛和无奈,也表示自己并不是想逃避车票的费用,而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帮助。
与此同时,民警对李玉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孩子自己仍在外面,这是李玉作为母亲的失职。
最后,由于天色已晚,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一路护送李玉母子俩回到了家。
有人说,如果没有家属的陪同,那张爱心卡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你让一个瘫痪人员如何独自出门?我要是工作人员,就自掏腰包给这位母亲买张票,让她带孩子走。
也有人认为,你可以心善,但不能道德绑架别人心善,这位母亲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把孩子丢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李玉和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呢?
1、李玉作为孩子的母亲,负有保护和照顾孩子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李玉因一时气愤而将孩子独自留在地铁站,显然违反了这一法条所规定的保护义务。
尽管她的初衷并非要伤害孩子,但这种行为本身构成了对孩子的疏忽照顾,可能使孩子面临危险,因此,从法律上讲,李玉的行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能构成失职。
2、李玉不补票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玉在地铁站因争执而将孩子留在原地,转身离去,这一行为实际上扰乱了地铁站的公共秩序。
虽然此条法文主要针对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但地铁站作为公共交通枢纽,同样适用。李玉的行为可能引起了地铁站内的混乱,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和地铁站的正常运营,因此,她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此条法文。
3、李玉使用孩子的爱心卡出站,被工作人员要求补票,这是符合票务管理制度的。
《铁路法》第14条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此案例虽然发生在地铁站,但铁路法中关于持票乘车的规定与地铁站的票务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
尽管李玉对孩子的照顾和关爱令人同情,但她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的票务规定。如果她拒绝补票,按照类似铁路法的规定,地铁站有权要求她补票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
当然,在具体执行时,地铁站应充分考虑李玉的特殊情况,并寻求更为人性化、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此,你怎么看?
我们这里的残疾人免费,也需要刷卡记录,但我从没听说过家属能一起蹭残疾人卡的。不能因为你经济困难,就理所应当的逃票。
我们国家的地铁票价已经很便宜了,运100年都收不回成本,这就是欧美发达国家还在使用破烂老地铁不新建的原因。一人一票是规矩,地铁工作人员也普通百姓何必为难人家工作,地铁站不是她家的,你都占了3次便宜了还不许说吗?不想买地铁票就骑车搭孩子去医院,穷也要有志气、要讲理
关键地铁规章有没有明确规定?很多残疾都需要人帮助才能出入地铁的,应该提前就规定好,照顾残疾人者可以免票还是必须买正常票,地铁赶紧把规定完善才是真的。
这工作人员就是个锤子
地铁公交对残疾人是免费的,不要说什么帮助残疾人应该也免费,残疾人坐地铁可以向任何一个地铁工作人员求助,人家都不会拒绝,从残疾人进入地铁站一直都有工作人员全程陪伴,送上车接下车送出地铁站,如果转火车,他们还会和火车站对接,转公交也会送到公交站,就这样了还要人家怎么做?非得占便宜不够?别说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残疾人
谁穷谁有理
残疾人不是免票吗?现在工作人员都是饭桶
看来在诸多法律很懂者面前这个母亲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是不是法院应该判这个母亲十年八年的
应该免票
有些穷会生奸计,很多富不长良心。
如果家庭困难,社区应该给予一定的帮扶
为何为难一个女人
做点善事吧!
陪护不是人难道还能是鬼啊?爱心卡刷的是她儿子的票价,她本人呢?不买票想白嫖地铁啊?人家工作人员那是捉逃票的,管这叫刁难就过分了。这女人,她借残疾人逃票,这才是刁难人家工作人员呢。[狗头]
唉,一文钱难倒女汉子[并不简单][跪了]
我国残疾人补助已很人性化了。康复或疾病治疗已几乎全报销了。其母不应道德绑架。
两个人出门,只收一个人的票钱,这不正是出于对残疾人的照顾吗?还想别人怎么照顾?陪残疾人出门,照顾他,这是你自愿的事情,而不是地铁站的强迫,那为什么要地铁给你免票?这不明显得寸进尺吗?如果真出台政策,残疾人出门,陪伴者可一同免票,往后会不会一个人出门身边跟一队照顾的人?理由是同样的,一个照顾不来,得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照顾才行。
哎!可以理解,要是能够好好的活着,谁会去干这些丢人的事,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爱心无爱
不是弱就有理 但是这是地铁又不是飞机 应该有照顾残障人士的规章
14条是针对正常人的,残疾人是可以免费乘地铁的
社会无情,人情冷漠。请高抬贵手放过一些无助的残疾人仕!
想起以前火车站的残疾人通道,我爸是坐轮椅需要人推的,有次在老家的火车站我寻求车站工作人员说走残疾人通道,工作人员说残疾人通道要从VIP候车室走,残疾人免费,我要推我爸过去就得收30元,我只好交30元过去。
又是1450在带节奏,残疾人早免费了,哪来的这么多社会矛盾。
很无语,那个女人生不正常的孩子是她自家的事,又不是别人造成的。她娃都享着国家残疾人的待遇了,估计低保也办了,她有脸蹭这些便宜?你穷你有理了?
估计以后这里的工作人员会对她睁只眼闭只眼了。
你不觉得是地铁太冷血了吗?不仅对弱势群体,对自己员工也是如此,不然你以为员工为什么不放他们过去,因为员工他们也是被监控的群体,要罚款的!
到底收钱没?请工作人员要不就装瞎,要不就一定让她补票,千万不能装可怜就糊弄过去,下次被抓还觉得你们故意刁难她。好人不是那么好当的,自己想做好人也别给同事添麻烦。
白嫖
底层人员的无奈,这就是穷人的待遇,提醒大家往后挣钱要不择手段,没钱在社会上屁都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为难你欺负你。
应该多收些戏子网红的税,来补贴这些不幸家庭
这个和骑电动车送两个孩子去上学然后被交警扣车有没有感觉一样?
爱心卡能出站,是什么鬼?
你们家没有遇到这事,真是很惨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善哉。
家属不能蹭爱心卡,这很正常
世态炎凉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服务行业这年头就不能理性点,对残障人士不能多点宽容理解?难道断手断脚的人买票没带残疾证就不残疾?
工作人员不会装看不见吗?
残疾金加低保金,月有近1500甚至近2000元,还有陪护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