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承包180亩土地种植果树,为了能在果树非挂果期增加收入,男子在果树中

滨培看法 2024-12-02 18:28:56

云南,一男子承包180亩土地种植果树,为了能在果树非挂果期增加收入,男子在果树中间套种中草药,没想到被人举报。公安机关以其非法占用林地罪对其进行逮捕,法院判决结果让大家难以理解!(案例来源于网络)

赵宇,一个怀揣着对家乡深厚情感与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毅然决定放弃城市的繁华,回到家乡大展拳脚。他看到家乡那大片的山地资源,决定承包山地种植梨树,以此带动家乡的经济发展,为乡亲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他承包了 160 多亩山地,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与资金,精心栽种下了 15000 多株梨树。

然而,梨树的生长周期较长,在苗期的头几年根本无法结果,也就意味着没有任何经济收益。可土地租金、人工费用却如流水般不断支出,家中老人需要赡养,孩子的教育费用也迫在眉睫,再加上当初创业启动资金的贷款即将到期,重重压力如同大山一般压得赵宇喘不过气来。

就在赵宇陷入困境之时,好友王强前来探望。王强看到赵宇的愁容,心中也十分不忍。两人坐在梨园的地头,苦苦思索着解决办法。

王强提出在梨树的行距之间套种黄姜的想法。他向赵宇解释道,黄姜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不需要过于复杂的种植技术,成本相对较低,而市场收购价格却颇为可观。

而且,梨树苗目前尚小,并不会影响黄姜的生长,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在梨树尚未结果的时期增加一份收入来源。

赵宇听后,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决定合作在这片梨园中套种黄姜。 他们迅速筹集资金,购买了黄姜种子,满怀期待地开始了套种工作。

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黄姜苗逐渐破土而出,茁壮成长。 为了确保黄姜的生长质量,他们还专门购置了遮阳网,将 160 多亩的梨园全部罩了起来。

可是当地的环保督察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这片梨园,原本应该是一片纯粹梨园的林业用地,如今却被大片的遮阳网所覆盖,从远处望去呈现出一片异样的黑色。

督察组立刻警觉起来,随即通知了当地的有关部门。森林公安迅速出动,对这片梨园进行了详细的巡查。很快,他们发现了梨园中套种黄姜的情况。

赵宇认为黄姜是合法的中药材,自己承包的土地也是通过正规合同所得,而且这种套种方式在农村地区并非罕见,为何会被认定为违法呢?

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确认这片土地的性质为林业用地,且合同明确约定用途为种植梨树。随后,他们对梨园套种黄姜的面积进行了精确测量,发现套种面积达 160 多亩,规模较大。同时,他们还邀请了专业的土地资源专家对这片土地进行评估,专家指出,在林业用地未经合法手续擅自套种其他作物,可能会对林地的土壤结构、生态环境以及林业资源的长远发展造成潜在的损害。

随后,案件被移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赵宇和王强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赵宇和王强的律师辩称,他们的初衷只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没有恶意破坏林地的想法。而且黄姜的种植并没有对梨树的生长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赵宇和王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首先,他们违背了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 329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出租物,并保证出租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他们未办理林地变更手续,私自套种黄姜,擅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

其次,他们在林业用地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虽短期内看似未对梨树造成损害,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未经专业规划和审批的套种行为可能会对林地的生态系统、土壤肥力以及林业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农林土地造成了潜在的损害。

根据《刑法》第 342 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赵宇和王强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年,并处罚款 2 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乡亲们都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赵宇是为了创业、为了家乡发展才做出这样的尝试,而且套种的黄姜并没有破坏梨树,为何就触犯了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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