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54 年 12 月 2 日,美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对,同台湾当局签署了《共同防御条约》。该条约规定:美国帮助台湾当局维持并发展武装部队;台湾遭到“武装攻击”时,“美国将采取行动”,对付“共同 危险美国有在台湾、澎湖及其附近部署陆、海、空军的权利,还可 扩及到经双方认定的“其他领土”。1955年 3 月 3 日条约生效。1978 年 12 月 15 日,美国政府就美中建交发表的声明宣布,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将予以终止。1980 年 1 月 1 日起该条约正式废除。
历史上的今日
1954 年 12 月 2 日,美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对,同台湾当局签署了《共同防御条约》。该条约规定:美国帮助台湾当局维持并发展武装部队;台湾遭到“武装攻击”时,“美国将采取行动”,对付“共同 危险美国有在台湾、澎湖及其附近部署陆、海、空军的权利,还可 扩及到经双方认定的“其他领土”。1955年 3 月 3 日条约生效。1978 年 12 月 15 日,美国政府就美中建交发表的声明宣布,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将予以终止。1980 年 1 月 1 日起该条约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