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属实!”河南信阳,男子每天下班后都将自己的车停在车位上,结果却总是接到物业

龙哥看法 2024-11-30 16:10:09

“情况属实!”河南信阳,男子每天下班后都将自己的车停在车位上,结果却总是接到物业“不要乱停乱放的”警告电话,男子懵了,随后调取监控发现,发现自己的车牌被人套用。男子于是随后联系交警,将对方抓个正着,怎料,对方恼羞成怒直接给了其两拳。

事后得知对方是某镇副镇长,男子难以置信,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上,一时间引起热议。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表示“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必须严惩!”

目前,涉事小区物业表示,涉事副镇长没有车位,套用的车牌是在进入小区车库前,在出小区车库后会取下。

当地官方回复,涉事副镇长套牌属实,打人一事已经移交派出所处理,纪委监委也已经介入调查。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判断此事?如何评价涉事副镇长的行为?涉事副镇长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1、涉事副镇长套牌违反了交通法规!

套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8条第3款: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单就套牌这一行为来说,涉事副镇长就将面临最高15日拘留、5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2、涉事副镇长被抓现行后,殴打被套牌车主,还属于故意伤害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五百元以下罚款。

3、涉事副镇长或还涉嫌盗窃!

从物业的说辞来看,涉事副镇长套牌的原因或许是为了自由进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再或者说是为了省停车费。

而如果确实如此,涉事副镇长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套牌的方式秘密逃避应该缴纳的停车费用,窃取停车费用,还会涉嫌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

如果数额较大,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还有可能涉嫌到盗窃罪,面临刑事追责。

4、应当注意的是,交通违法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而治安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有所不同,但并不互相排斥。

换句话说,涉事副镇长将面临交通违法、治安违法双重的处罚。

知法犯法,也确实是罪加“一等”!

原因是公职人员不仅受法律的约束,还要遵守相应的职业规范。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政务处分的类型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涉事副镇长最终还将面临来自组织的处分。

5、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0 阅读:3666
评论列表
  • 2024-11-30 18:47

    知法犯法!贪财!打人!剔除出队伍!

    不言 回复:
    胡说,明明是个人才
    四叶草 回复: 不言
    :对,大量需要
  • 2024-11-30 18:59

  • 2024-12-01 07:47

    开除党籍、公职、罚金10万、赔偿被套牌人精神损失费10万、劳教1年。[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 2024-12-01 09:35

    真没想到信阳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出名!

  • 2024-12-01 12:10

    当今迫在眉睫的需要再来一次严打

  • 2024-11-30 22:18

    编故事

    雨一直下 回复:
    真的,是商城县汪*什么镇的。
    用户12xxx35 回复:
    听起来像胡编,可就是真事,网上已经有报道了,可以查证。
  • 2024-12-01 17:23

    副镇长好牛逼

  • 2024-12-01 19:09

    物业知道的太多了,应该有勾结行为

  • 2024-12-02 09:09

    省那俩停车费,再把帽子丢了,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