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女子丈夫住院,她来银行取25000元治病钱,柜员上来3连问,取钱做什么?住哪个医院哪个科?问完又打了好几个电话核实,女子等了20多分钟都没能把钱取出来。女子大喊,我取我自己的钱,都这么麻烦?这就是你们的服务态度?工作人员说,钱当天进账当天取,怀疑有问题,这才核实。
(案例来源:湖北日报)
胡慧娟刚出了医院大门,就一路急匆匆跑向附近银行。她丈夫突发疾病住进了医院,急需取一笔钱治疗。
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可不能出了岔子,胡慧娟心急如焚,她知道时间不等人,必须得尽快拿到钱。
她呼哧带喘地跑到银行,取了号后,就开始焦急地等待着叫号。
终于轮到她了,胡慧娟快步走到柜台前,对柜员说,我要取25000块钱。
柜员抬起头问道:取钱是什么用途?
胡慧娟一愣,她没想到取钱还要问用途,于是她如实回答,说我丈夫住院了,急需这笔钱治疗。
柜员听后,并没有立马办理业务,而是又问道,那您丈夫住在哪个医院,哪个科呢?我们需要核实一下。
胡慧娟听后,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冒了出来。她是个急性子,平时就受不了拖拖拉拉的人。
如今丈夫还在医院等着钱治病,柜员却在这儿问东问西,还说要核实,这不是耽误时间吗?
胡慧娟很是不满,但不配合人家完成流程,这钱怕是取不出来,于是她还是耐着性子等柜员打电话核实。
可没想到,都等了20多分钟了,柜员的核实电话还没打完,只见她一会给这个部门打打电话,一会又给那个部门打一打,胡慧娟见状,彻底没了耐心。
她忍不住大吼:你们怎么回事?我爱人就算不住院,我取自己的钱难道不行吗?至于不停打电话核实吗?
柜员也有些无奈,她解释道:您这笔钱是当天存进来的,按照规定,大额存取款,特别是当天进账当天取的,需要进行核实,这也是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
胡慧娟却觉得,这就是在故意刁难人,有那心思,怎么不用在把关那些被诈骗后的转账上呢?正儿八经着急取钱的,却要经历这核实那核实,太耽误事了!
柜员看她情绪激动,也没有再争辩,而是继续拿着电话核实。
胡慧娟站在柜台前,气得直跺脚,但又无可奈何。
目前,银行作出回应,说由于胡慧娟拿的是她丈夫的银行卡,且卡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记录,钱也是当天汇入的,再加上户主年龄在50岁以上,这个年龄段是被骗的“重灾区”,柜员立马警惕起来,怕客人是遭遇了诈骗,这才没有第一时间把钱取出。
对于银行的说辞,有人认为应该给予理解,毕竟这也是为了确保储户的资金安全;也有人说防诈是对的,但也不能太折腾人…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胡慧娟这件事呢?
1、银行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虽然法条中规定,银行应当遵循“取款自由”的原则,但这一原则并非绝对,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防止诈骗等犯罪活动,银行有权对大额存取款进行一定的审核和监控。
在本案例中,胡慧娟虽然享有取款自由的权利,但银行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对当天存入当天取出的大额资金进行了核实,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银行行为并不构成对胡慧娟权利的侵犯。
《反洗 钱法》第16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数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本案中,银行要求胡慧娟提供其丈夫住院的详细信息以进行核实,可以被视为一种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措施。
尽管这增加了胡慧娟的等待时间,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银行履行职责的必要步骤,并不构成对胡慧娟权利的侵犯。
然而,银行也应该反思自己的服务流程,尽量寻找更高效、便捷的方式来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