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初将领海设定为3海里,原因其实简单粗暴:大炮射程。你没听错,就是这么“物理”。 在18世纪,国际上对领海的普遍理解是“一国能管到炮弹能打到的地方”。而那时大炮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就是3海里(大约5.6公里)。美国刚独立时,觉得自己也该定个领海范围,于是非常“务实”地采用了这一国际惯例。毕竟那时候航海技术和军事实力有限,3海里已经算是合理防御范围了。 但这背后还有另一层考量:海洋自由。当时的美国重视海上贸易,把领海设得太宽,容易得罪其他海洋大国,特别是英国这种海上霸主。而3海里这个“刚刚好”的距离既宣示了主权,又不至于惹恼别的国家,完美保持了微妙的国际平衡。 你看美国选择3海里,既有实际军事限制,又有政治策略考量,可以说是一场“海洋版的黄金分割点”选择。 不过时代变了,今天大部分国家都把领海扩展到了12海里。试想一下,如果当时的炮弹射程更远,今天的海洋法会不会大不一样?领海的宽度到底该由历史决定,还是该由科技和实力说了算呢?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