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融合,关键在于创新完善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协同实践育人的体制机制。法治人才培养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协同发力、形成合力。新时期对法学人才的要求,不仅掌握法律知识条文,而且能够将其灵活运用于复杂社会情境,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紧跟时代步伐的复合型人才。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实践培育法科人才的过程中,构建协同育人主体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和有效提升就业竞争力的关键。积极构建构建以政府部门引导、实务部门指导、法科院校主导、社会力量督导“四位一体”的实践育人共同体。
政府部门引导,强保障、明方向。武汉大学法学院通过“访企拓岗”、“走访基层选调生”、挂职锻炼政务实习推选等,将人才培养现状与需求积极与政府部门对接,通过寻求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鼓励多方参与实践育人,整合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资源,推动“产教研学”融合,形成育人合力。积极同实务部门联合申报实践育人基地项目,推动实践活动的项目化和品牌化发展,形成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实践项目,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积极宣传实践育人的重要性和成果,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同时以实习实践经验分享会的模式积极总结和推广实践育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实践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务部门指导,明需求、确目标。坚持双向奔赴,将企业积极引入事件育人的各环节之中,通过“双选会”、“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模拟法庭对抗大赛”协同主办、“企业实地走访调研”等,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可以提前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高校根据市场需求针对性提升学生能力素质,最终实现“双赢”。在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寻求企业合作,需求为导向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生具备企业所需的职业能力和素养。在职业指导与培训方面,积极邀请企业HR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和发展机会,例如职业规划讲座、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学生提升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院校主导,强技能、提素养。在实践育人推进过程中,武汉大学法学院多样化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确保学生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实践机会。这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中。建立健全的实践指导机制,确保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这可以通过建立导师制度、提供在线指导平台等方式实现。建立健全的实践育人评估体系,对实践活动进行全过程评估。这包括对学生参与情况、活动效果、成果转化等进行评价,确保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实践育人工作,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社会力量督导,树观念、搭平台。通过行业协会、校友力量等社会组织寻求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支持,通过参与协同育人共同体的建设。例如,行业协会组织职业技能竞赛,为学生提供展示和提升自我的平台;通过搭建学科竞赛、模拟比赛等各类平台,促进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合作;在实习基地建设、实训中心提供等场所提供支持,让学生能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提升,促进产学研有效融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构建协同育人主体是实现实践育人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明确各方角色与责任、构建协同育人平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评价与激励机制,以及创新协同育人模式,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帮助学生顺利实现从学校到职场的过渡,并能够在职业生涯中持续发展。各方力量要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的育人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陈盼盼)